被长公主害死女儿夺走夫君后,我成了她的贴身妆娘

璟书故事 2024-12-27 17:56:25

女儿被凌虐致死那天,江岑喜服加身娶了当朝长公主。

他们洞房花烛,而女儿暴尸荒野,我亦被赶下堂休弃。

可后来,长公主亲自磕头求我宽恕。

「放过我吧……求求你!」

我露出白骨森森的躯干,手指划过一旁江岑的脖颈。

「你说该不该放过她?」

「我的……夫君。」

1

我是珍宝阁的首席妆娘,有一双巧手,能画出让人脱胎换骨的妆容。

京城的世家小姐们出嫁时,争相请我上妆。我声名鹊起,连当朝长公主也想来讨教一二。

街坊们都说我幸运,能被皇室看重。

可他们不知道,真正被看上的,是我的夫君江岑。

江岑生了一副好皮囊,长公主到访这日,他恰巧从书院下学归家。

艳阳高照,春风徐徐。

金枝玉叶的长公主,对温润如玉的儿郎一见钟情。

这本该是一段佳话,可偏偏这个故事里,生出了多余的两个人。

碍眼的结发妻子,和拖油瓶的女儿。

2

江岑一介书生,中了举人后进京赶考,可惜会试名落孙山,便留在京城寻一门出路。

彼时,我已小有名气,是京城最大胭脂珠宝铺的座上宾。

他穷困潦倒,但一身傲骨。被书舍老板贪下寄卖书画赚的银两,也只憋红了一张脸,斯文地理论。

路过的我捂嘴偷笑,「这世上怎会有如此迂腐的读书人,这样好欺负。」

许是这段孽缘上天注定,我牙尖嘴利地替他夺回被贪墨的银两,他踌躇着上门道谢。

小郎君有温润的书生意气,刚来京城不久,还未染上金钱世俗的浑浊。

我只觉得他好有意思,约人吃饭还要提前打草稿大声背诵。

我早早翻坐在他家墙头,在他一遍遍排练时,笑眯眯地回答「我同意了,咱去城西吃米线」。

院中的桃树簌簌落下一地嫩红,我看见他紧张地羞红了脸,跳下墙头跃入他怀中。

回忆很清晰。

我记得那天的桃花很美很艳。

就像后来,我那年幼仅五岁的女儿苗苗,被人凌虐致死吐出的血一样。

3

长公主看上了江岑。

作为当朝最尊贵的女人,她不允许自己的爱人有污点。

「你带着这孩子离开京城,从此不再回来,我便留你们性命。」

长公主李乐欢被江岑搂在怀里,两人浓情蜜意,而我和苗苗甚是碍眼。

我是身份低微的妆娘,说是一妆难求,其实也只是伺候世家大族的奴仆。

「窈娘,你知道长公主能给我什么吗?」

「功名利禄,平步青云!」

「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现在唾手可得!」

「窈娘,你既然爱我,不应该盼着我日子更好吗?」

江岑想要做驸马。

名落孙山的他做梦都想入朝为官,他过够了只能靠书画卖钱的日子。

我们相识七年,成亲五年。

相互扶持走过那么多艰难,却没料到感情如同蒲英无枝,风一吹就散。

再深的情,都比不上钱权可贵。

江岑用成亲五年,膝下无男丁的罪名休了我。

「谢公主殿下荣恩。」

我跪下重重地磕了个头,苗苗不知所措地哭喊着「爹爹」,被我抱着带走。

我当时以为,只要带着女儿离开京城,我们就都能平安。

无非是负心汉薄情郎,弃便弃了,难过几日我自会想通。

却没想到,这一切都是长公主的谎言。

4

长公主大婚那日,奢靡无度,十里红妆。

皇帝亲自送她出宫,而江岑骑着高头大马,大红喜服加身,意气风发。

京城内锣鼓喧天,即使我和苗苗远在京郊也能听见。

真热闹啊……

「驾!」

车夫吆喝着策马疾驰,方向却越来越怪异。

「停下!你要带我们去哪儿!」

我信不过长公主,所以躲开她备下的车马,自己找了车夫送行。

却忘了,天子脚下,哪有我们这些普通百姓回旋的余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我是逃不掉的。

可我不信命!

我抱着苗苗跳下马车,从满是尖锐石子的山坡滚落,我死死护着她,即使自己后背满是血痕,也绝不松手。

我们逃了好久,甚至连日夜也难以分明。

「娘……我没有力气了……」

「真的……我好累啊……娘……」

苗苗气息微弱,小小一团缩在我怀里。

她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我生她时难产,从鬼门关走了一趟,从此再无生育能力。

苗苗是我的唯一。

她永远那么乖,扎着两个小揪揪,在我给贵女们上妆时,会可爱地同她们聊天,说吉祥话,帮我递梳子送钗子。

她是那样聪明,歪着小脑袋背「三字经」,练字时墨水糊了一脸,还扒着小板凳一笔一划书写。

「苗苗……」

「不要睡,娘求求你了……」

「不要睡好不好?」

我哭着抱紧她,她的呼吸声却越来越小,从口中无意识地吐出大股大股的鲜血。

长公主从没想过放我们活着离开,苗苗吃的点心里被下了毒。

奉命杀我们的人追了上来。

我被薅着头发,死死按在泥地里。

他们从我怀中抢走还有一口气的苗苗,探了探她的鼻息。

「还活着。」

「奉公主命——」

「杀。」

香软的小团子被重重摔砸在地上,冰冷锋利的长剑贯穿她心口,温热的鲜血喷溅在我脸上。

「娘——!」

她最后尖锐哭喊了一声。

再也没了动静。

5

好多血。

殷红刺目。

我挣扎着爬过去,十指死死嵌入泥地里。

我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发不出一点声音。

这世界是如此苍白,静谧死寂。

6

我还活着。

精神恍惚地被杀手捉进公主府的地牢。

长公主李乐欢和江岑挽着手来找我时,我已身形消瘦如枯槁,蓬头垢面不成人样。

「妙手娘子……」

李乐欢笑着在我面前站定,「贵女们都这样叫你,可本宫还没见识过你的手到底有多巧。」

她上前,握住我的手细细端详。

她并不怕我突然攻击,因为手腕上的沉重镣铐将我禁锢,我的指甲被一根根拔去,不会挠伤她细腻的皮肤。

江岑的目光落在我的手上。

「岑郎,我听你的留她一命。」李乐欢不高兴地戳了戳他心口,「你可没说不许动她哦~」

「贱妇罢了,自然应该小心些,免得冲撞公主。」

他移开目光,含情脉脉地看着李乐欢,继续道,「她的上妆手艺名满京城,我知晓公主容颜绝世,若能锦上添花,岂不妙哉?」

是了。

长公主生的极美,对容貌也极为在意。

这是她愿意留我一命的原因。

我一介贱民,对她构不成任何威胁,拿来用用也无妨。

我目光死死地盯着她吹弹可破的脸蛋。

真美啊。

美到……

我想将她的面皮一刀刀割下,狠狠踩在脚下。

我兀自跪下给李乐欢俯首叩头。

「为公主梳妆是草民荣幸,谢公主留草民一命。」

我将头磕到流血,以表诚心。

她轻蔑地用足尖点了点我的脑袋,笑道——

「是贱妇。」

「懂了吗?」

7

自长公主来过地牢后,我再也不像往日消沉,把每日送来的餐食都吃的一干二净。

我早已哭干了眼泪,学会如何对着她虚伪赔笑。

既然李乐欢贪婪地想要更美的容貌。

那我定会献出毕生所学……

万死不辞。

8

我依旧被关在地牢里,这里潮湿且暗无天日。

但当长公主需要我梳妆或是为她研制护肤膏脂时,便能被侍卫蒙着眼带出去。

「小心。」

我险些被台阶绊倒,侍卫大哥好心地拉了我一把。

兜兜转转走进公主寝殿,我为李乐欢描眉敷面,替她梳洗打扮。

「做的不错。」

她看着镜中自己绝美的容颜,摸了摸脸蛋。

「本宫今日定能艳压群芳。」

说罢,李乐欢随手抓了一把金瓜子洒在地上,「赏你的。」

我卑躬屈膝跪在地上,将它们一颗颗捡起,如获至宝。

跪的有些重了,浅浅的血色蔓延在地面,趁李乐欢不注意,我用帕子悄悄擦去。

「谢公主赏赐。」

江岑恰好进来,完全无视掠过我,大步走到李乐欢身边,环住她纤细的腰肢。

「殿下今日心情不错?」

「那是自然,今日宫宴,本宫定要盖过京中所有贵女的风头。」

她娇声笑着,轻轻吻在江岑嘴角,「岑郎觉得本宫今日有何不同?」

我自觉地跪着撤出寝殿,放下遮掩的纱帘,给这对璧人留下空间。

「公主在我心里,是这全天下最美的女子。」

答非所问,可李乐欢却爱极了这套甜言蜜语。

隔着纱帘,我瞧见两人影影绰绰的暧昧缠绵。

殿内时不时传来几声娇吟,听得人直心头火热。

李乐欢娇嗔着骂江岑,「轻点,外面还有人呢。」

江岑不以为然,继续索求,「莫要再提那贱妇,扰了咱们的兴致。」

我数着手中的金瓜子,将它们一颗颗放进衣兜收好。

直到我双腿跪麻,李乐欢才勾起纱帘,招手唤我进去伺候。

她发丝散落,口脂凌乱,殿内一片绯靡暧昧的气息。

江岑的大手不曾从她腰间放下,轻轻摩挲着便让李乐欢红了脸。

「你给本宫重新上妆,快些,宫宴要来不及了。」

我替她描眉,细细的笔尖在眼角扫过。

「公主身份如此尊贵,便是迟些又何妨?」

江岑贴在她耳边轻声安抚,抬眸却直勾勾对上了我的眼。

9

李乐欢前去赴宴,而我被侍卫蒙上眼,带回地牢。

「公主府好大啊……」

我感叹。

「那是自然。」

侍卫木木地搭着腔。

「像囚笼一样。」

半晌,他补充了一句。

我乐笑了,怎么会有人说话停顿这么长。

公主府确实很大,堪比迷宫。我除了公主传召,不能离开地牢半步。

她很谨慎,在脸上用的一切东西,材料都由府中采办,绝不可能经我手。

而我替她研制脂霜时,也有侍卫牢牢盯着。

能够在这大厦将倾、动荡不安的王朝,手握大权从深宫杀出的公主,怎可能是等闲之辈?

她不曾信我。

不过,这并不要紧。

10

我静静地待在地牢里。

酉时三刻,牢房的门被打开,我再次被带了出去。

依旧是蒙面,依旧是需要过四个弯口,走六百多步才能到达的寝殿。

不一样的是,这次长公主很着急。

我还没来得及摘下遮眼的布条,茶盏便重重砸在我的脑袋上。

血顺着额头流进我的眼睛。

就像那天,苗苗被长剑贯穿心脏,地上的血那样满目猩红。

「霍窈!你这个贱妇,本宫要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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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键盘触手怪,产文小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