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有不少提案被提出,内容涉及民生、经济、土地、教育、假期安排等等。
其中有四项与老百姓的切实生活息息相关,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连玉明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上调农民养老金,每人每月应至少增加100元。
养老问题一直引发社会关注对于这个提案,部分民众表示支持和认可。
全国目前达到农村居民养老金领取标准年龄的人数约为3亿,数量庞大。
他们大部分一辈子都忙碌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为国家农业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晚年生活理应得到保障。
但实际情况却是,大部分地区的农村老人一个月只能拿到100-200的额度,购买一袋米一袋面是没什么问题,除此之外的保障却并没有什么。
以至于尽管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大部分的老人还是不敢休息,要么继续田间劳作,要么就做些临时工或保洁等基础工作,以此来补贴家用。
连玉明代表的提案,可以说是翻倍上调了基础养老金,如果能被采纳,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现有情况。
但同时也有人存在异议,认为100的额度有些太低了,甚至是杯水车薪。毕竟城市职工居民养老的钱少说几千多则上万,差距太大。
但遗憾的是,去年裴春亮委员提出的,每月居民养老金额度上调至800元的提议并未通过。
中国人口基数大,贸然上调太多难免造成财政压力,100元虽然不多,却是经过细致考量,存在切实可能性的数额。
对此,连玉明解释道:如果每一个农村居民养老金上调100元,那么每年新增的财政支出同去年公共基础预算相比,仅占千分之五点六。
农村居民养老问题亟需解决,此项提议若被采纳,必然是一个好的开始。
毛相林提议:减轻城乡居民医疗缴费的负担,降低缴费标准,增设“零缴费”档次。
目前农村合疗医保的缴费标准逐步上升,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60上涨到380,不少农村居民的参保意愿有所降低。
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家庭来说,每人近400元的保险着实是笔巨款,因此出现只给老人缴费的情况。
而大部分经济困难家庭,没有收入来源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反而又是多病、易病的群体。
因无法缴纳医疗保险而看不起病、不敢看病,不得不放弃看病,甚至因病返贫,是目前农村需要大力改变、避免的问题。
降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额度,出现“零缴费”档次的提议若真能实行,不光能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也能保障大部分人员的基本健康。
欧阳华认为:应当鼓励农民自主翻新住宅。
同过去相比,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问题都得到了改善,但依旧存在结构简单的危房、破房等问题。
一方面是大部分的青壮年都选择了在外务工,农村中的房屋基本都被闲置、舍弃、或是因年久失修而变成危房;
另一方面则是滞留在农村中的人,部分经济收入较低,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房屋改造或翻新。
除此之外,没有新增宅基地的子女、或是孙辈无法将老房进行扩建改造,而旧房改造、扩建的审批手续又极其严格复杂,老人嫌麻烦不了了之等因素,也使得农村住宅问题得不到改善。
对此,欧阳华认为政府应当鼓励农村改造破旧房屋,加大危房改造的力度,并予以专项基金的支持。
想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就需要维持生态资源与乡村振兴发展之间的平衡。
鼓励农民自主翻新住宅,不仅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同时有利于农民创业发展、更好的建设美丽乡村,甚至带动农村民宿产业经营。
对于这一提议,大部分在外务工人员表示大力支持。
妇女的土地权益蒋胜男提出,应当从法律上保护并完善农村女性的土地问题。
“生儿子才能分地”“生女儿地少,生儿子地多”“大龄单身女性、离异女性被收回土地”……是许多农村存在并认同的不平等现象。
这些充满男权主导的村规村训使得大部分农村女性的存在与地位被边缘化,甚至因为切实的经济利益而出现重男轻女、性别失衡的情况。
而那些因流转、强制征收等因素失去土地、或本身就没有被分得土地的女性,更是会因此存在生活困难、不得不依附男性的问题,极易引发性别或家庭、社会矛盾。
男女平等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女性土地权益的丧失本就是一种权利剥夺,归根到底,“村规村训”并非法外之地,如此赤裸的不公应当被纠正。
两会还在继续,希望类似的有益提议都能通过,除此之外,若还有其他切实关注的问题,或对以上提议的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觉得最好的提案,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享受城市子女一样的入学资格,提出这个提案的代表,是目前为止唯一表述期间落泪的,情到深处自然浓,希望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