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型案例看劳动权益保障的法律适用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5-04-16 14:51:25

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王天玉

劳动权益保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和多样化,劳动争议案件不断涌现,给劳动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劳动权益的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涉及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长、孕期女职工调岗降薪、病亡职工遗属抚恤金差额以及劳动者自行承担社会保险费赔偿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和点评,可以深入探讨劳动权益保障中的关键难点,指引实务工作有效解决相关争议,持续推进劳动权益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长问题中的法定程序效力

在案例1中,彭某因工伤被认定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但其后仅凭医院诊断证明书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未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最终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其仲裁请求。这一案例凸显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长的法律程序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的法定权益,旨在支持工伤康复,并在此期间内维持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而延长停工留薪期是以工伤职工存在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为前置条件的附加待遇,该前置条件须经相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通过该程序证明附加待遇的正当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工伤职工申请此项待遇时有义务遵循法定程序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实践中,有的工伤职工对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程序缺乏足够的了解,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履行程序。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工伤职工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应优化鉴定程序,提高鉴定效率,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孕期女职工调岗降薪问题中的法律特别保护

案例2中,赵某在孕期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用人单位补齐孕期工资差额。这一案例反映了孕期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保障了女职工在孕期的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然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采取变相调岗降薪的方式,损害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对孕期女职工的工作安排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合理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而不是单方面调岗降薪。同时,女职工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三、病亡职工遗属抚恤金差额问题中的社会保险责任

案例3中,刘某松因病死亡,其遗属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无法领取足额的抚恤金,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抚恤金差额。这一案例揭示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遗属少领取抚恤金等待遇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项规定体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强制性和保障性,确保劳动者及其遗属在面临疾病、死亡等风险时能够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典型案例也提示劳动者关注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及时查询社保费缴纳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劳动者自行承担社会保险费赔偿问题中的用人单位责任

案例4中,李某自行承担了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赔偿李某的损失。这一案例明确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自行代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系劳动者的损失,可向用人单位主张损失赔偿。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确保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透过该典型案例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部分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或者避免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自行承担了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这种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工作岗位的稳定,但也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损。劳动者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用人单位也应认识到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后果,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从典型案例看劳动权益保障的现实意义与完善路径

这些典型案例不仅反映了当前劳动权益保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争议焦点,还揭示了劳动法律法规在实际应用中面临的挑战与困境。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无论是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延长、孕期女职工的工资待遇,还是病亡职工遗属的抚恤金差额以及劳动者自行承担社会保险费的赔偿问题,都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性保护。这不仅是对劳动者个人的关怀,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往往源于对法律规定的误解或忽视,因此,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以及用人单位自身都应当承担起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进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劳动争议。

本批典型案例也表明劳动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某些方面可能还存在不足。例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长的具体程序、孕期女职工调岗降薪的条件等,都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劳动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也应当进一步健全,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可以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本批典型案例提供了明确的实践经验和操作指引,为完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编辑丨李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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