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厂房基本情况
淮南梁庙小学建有1栋3层教学楼和1栋1层办公楼。胡某金将梁庙小学场地租赁后,在原有的两栋建筑之间新建一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厂房与学校原有2栋建筑相连,用于公司生产和仓储。
张灯结彩公司钢结构厂房于2022年3月动工建设,7月份建设完成,8月份投入使用。该公司新建钢结构厂房占地1773.2平方米,钢结构厂房采用两层结构布局,建筑面积3546.4平方米由万某施工队施工建设,无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钢结构厂房建设前未申请办理土地及规划许可审批,未办理施工许可审批,厂房建成后也未组织竣工验收。
二、事故坍塌情况
二层坍塌区域货物堆载情况:据调查,坍塌区域箱体码放高度为6层,堆放的货物主要为80型灯笼成品,成品灯笼包装纸箱尺寸为 71x55x65 厘米,重量约为 25 千克(见图8)。
坍塌区域破坏情况:坍塌区域位于钢结构厂房二层南侧中部位置(4 轴~6 轴相交 B~D轴区域),坍塌区域面积171.8平方米(见图10、图11),本区域为主次梁结构体系,由9根钢柱、3根主钢梁和一系列次梁构成。根据现场踏勘,4/(B~D)梁完好,该梁在B轴~C轴区域与次梁连接较为完好,其他区域主次梁连接处均发生破坏:5/(B-D)梁本身未发生断裂,与5轴交D轴钢柱连接较为完好,中部位置上翼缘弯折,和5轴交B轴钢柱连接处发生断裂脱落,该梁南端整体向西翻转;6/(B~D)梁完好,该梁与次梁连接处均断裂脱落。9根钢柱中,5轴交C轴新增钢立柱整体失稳变形,向南弯曲,并在柱中位置发生180度弯折。( 见图 12、13 )。
三、事故后果
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85.78万元。
四、检验鉴定情况
依据江苏东大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评估报告((Z)22024070003A),主要结果如下:
(1)厂房二层钢结构未进行正规设计和正规施工,无设计施工图、地质勘探报告、相关材料和施工检测报告,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二层钢结构主梁、次梁以及增设钢柱等主要承重受力构件的连接做法不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第12章要求。节点连接做法随意,焊接质量较差,普遍存在缺陷,不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第5.2章“钢构件焊接工程”相关要求。
(3)根据检测结果,判断二层钢结构主次梁以及增设钢柱等主要承重受力构件钢材为0235 材质。二层楼面主要功能为生产和部分货物堆放,生产区域楼面活荷载约为2千牛每平方米,货物堆放区域楼面均布活荷载最大为 3.26 千牛每平方米。根据二层荷载情况和二层结构布置情况并经计算分析,二层钢结构的承载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即安全性不满足要求。
(4)二层钢结构构件中,次梁和增设钢柱的安全性相对更低,次梁的受弯承载能力不足,受剪承载能力受次梁连接方式和焊接质量影响(连接做法和焊接质量均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性和可靠性低,会首先发生破坏:钢柱的截面刚度不足,平面外稳定性不足,易受扰动失稳,继而引起坍塌。
(5)倒塌区域二层钢结构,因(4~5)/(5/B)的次梁通过节点板间断点焊方式与主梁进行连接,焊缝质量较差,不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相关要求。在上部堆载作用下该连接部位首先发生破坏,进而引起该区域内构件和连接相继失效、破坏,最终引发(4~6)/(B~D)区域的整体坍塌。
五、部分人员处罚结果
1.万某,万某施工队负责人,2024年7月5日,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对其取保候审。
2.胡某金,淮南张灯结彩灯具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 年6月 24 日,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对其取保候审。
3.苏某辉,淮南张灯结彩灯具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负责人。2024年7月5日,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对其取保候审。以上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司法机关处理不构成犯罪的,责成淮南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