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牵动人心的劳动权益保护案件,焦点是一位哺乳期女教师谢某。
事件起因2014年起,谢老师在广州某小学任教,兢兢业业工作数载。
到了2020年底,为了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她依法申请了产假和哺乳假。
突发意外当谢老师在2021年3月底结束产假并提交返岗申请时,学校方面却给出了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答复——由于声称无合适的教师岗位,竟将她调整至校园门卫及清洁工岗位。
这一安排无疑与谢老师的教育专业背景和原有职责大相径庭,且明显违背了国家对哺乳期女职工应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面对不公对待,谢老师断然拒绝面对这样的不公,谢老师坚决拒绝接受新的工作岗位,并因此未能返回工作岗位。随后,学校向她发出通知,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将于7月10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学校单方面解约,谢老师并未忍气吞声面对学校单方面的解约行为,谢老师并未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先是申请劳动仲裁,后又将此案诉至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大快人心经过一审审理,法院认定学校在谢某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判决学校不仅要支付拖欠的工资5165.5元,还需额外赔偿因违法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赔偿金58381.35元,总计金额超过6.3万元人民币。
学校不服,提起上诉尽管学校对该判决结果持有异议,提起了上诉,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确认了学校确实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并最终保障了谢某作为哺乳期女职工应有的合法权益。
网友热议写在最后这起案子法院下了定论,但网友的热议还没停歇。
有人拍手叫好,觉得这判罚就是给咱劳动者尤其是哺乳期女职工撑腰,谁也不能随便欺负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益保护得实实在在。
也有一些其他声音,学校那边估计也有他们的苦衷和难处,毕竟教育资源分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对此, 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