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此次公告的发布旨在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
公告中明确提到:
1.符合表1要求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表1中不同类别的再生黑粉原料不允许混装,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类别的再生黑粉原料。不同类别的散装再生黑粉原料不允许混装,当不同类别的再生黑粉原料有独立包装时可以混装,但应分类放置。
2.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的检验按照海关行业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确定是否符合表1指标要求。
3.进口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应符合本公告要求。
当前,2019年及以前的电动汽车已陆续进入退役阶段。“黑粉”这一行业术语,也随着锂电池回收行业的兴起成为热词。
长期以来,由于废旧电池含有有毒化学物质,我国长禁止进口电池黑粉,仅在四年前发布过锂电池废料经预处理得到的部分粉体产品的进口标准。
2022年,工信部允许从海外合法进口含镍、钴元素的锂离子电池废料经预处理得到的粗氢氧化镍钴产品。
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为粗制氢氧化镍钴设立了单独的税号,在进出口贸易中有了明确的分类。
而此次公告将有力推动海关进一步放开海外黑粉进口,为国内企业提供更多优质原料来源,对我国再生材料及相关产业带来巨大机遇。
随着行业的不断向前发展,这将促使更多企业参与到锂电池废料的回收利用中来,形成良性竞争环境,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