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三部”联合发布打“台独”意见22条,最大意义是清晰表明,台湾地区主权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适用于台湾地区。
第二,这个打“台独”专项法规,是对“台独”理念和“台独”行为的精确打击。比如我们看到规章强调要打“倚武谋独”“倚外谋独”,实际上就是对台湾地区所谓的“防务部门”和“外事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一次警告。同时,这部规章也是对台湾岛内其他蠢蠢欲动政治势力的一次正面警告。
岛上现在91个政党类的政治团体,“深绿”的我们就不用说了,“浅绿”的其实也不在少数。甚至我们看到“蓝”的这边,也开始已经有了“绿”的成分。这个规章发布之后,“浅绿”的“浅蓝”的,这些想在大陆和台湾地区两边捞好处的,那可要考虑清楚自己的立场了。
第三,我们讲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一方面我们需要鼓励统派人士,另外一方面也离不开杀鸡儆猴。岛内政治人物为了操弄选票,平时无所顾忌。现在这个法规讲得是清清楚楚,从组织“台独”政党,到推动“公投”,到勾结外国,再到篡改历史,这些言行都在打击之列。
而且按照“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去区分,罪行和他们的罪责,我们强调首恶必办。其实也是对岛上普通老百姓一般言论的一个宽大处理,就是警告他们不要没事干瞎掺和。
第四,这个规章发布之后,也进一步打压了“台独”的国际空间。现在和我们这边有引渡协议的国家25个,一旦我们的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发了“红色通缉令”,“台独”就是要考虑清楚自己的后果了。
而且我们知道,我们的党是“秋收起义”起家的,最擅长秋后算账。这就是为什么在这部规章当中,还有一个追诉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