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中旬,工商银行原纪委书记刘立宪在山东德州受审。这位曾在反贪和纪律阵线工作多年的省部级高官如今站在被告席上,让人觉得无比讽刺。
刘立宪出生于195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纵观其履历,他的人生称得上高开高走。
其中,刘立宪有三个身份很是“亮眼”。一个是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掌握着其他贪官的“生杀大权”。
另一个是他曾担任过两轮中央巡视组副组长,是名副其实大权在握的“钦差大臣”。
最后一个身份就是工商银行的纪委书记,掌管整个集团的执纪执法。正因为这三段从业经历,刘立宪落马后,才被戏称为“纪委内鬼”。
作为一名身居高位的官员,刘立宪的贪腐行为并非一朝一夕。
根据调查,他涉嫌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同时,他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在刘立宪的贪腐案件中,还有一些令人咋舌的细节。比如,有消息称恒大老板所欠的巨额债务中,有很大一部分可能与刘立宪有关。
作为一名省部级高官,刘立宪受贿金额虽然只有1776万元,与那些贪污受贿动辄上亿的官员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但是,他的危害性比起那些贪官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作为深耕反贪和纪律阵线多年的高级干部,刘立宪本应是打击贪腐的先锋和榜样,然而他却背离了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不过,最可怕的并非刘立宪的贪腐行为,而是他的外国人身份。据中央纪检委的通报显示,刘立宪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竟然非法违规获取了境外身份,并且长期隐瞒不报。
这意味着,从他担任反贪局局长的那段时间里起,刘立宪实际上已经是一个外国人。那他是不是裸官?是不是向外界传闻那样将资产转移到了国外?是不是随时准备跑路?
外国人担任国家省部级高官多年却不被察觉,这无疑是对官员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的极大嘲弄,也揭示了我国反腐事业的复杂性和曲折性。
对于像对于像刘立宪这样“关键岗位”上的高级干部,如何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让他们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而外国人身份是一条很好的反腐线索。
试问一个正常履职、清正廉洁的官员会想着给自己和自己家族在国外谋后路吗?对于自身或直系亲属有外国人身份的官员,即便一律按腐败分子处理,我想也绝不会有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