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律协严禁律师律所跟法律公司业务合作,会不会被现实打脸?

烟语法明 2024-10-24 17:06:25

仿佛一夜之间,各种法律公司以铺天盖地的各种形式,占据了法律市场的主力地位,不论是在网络平台上,还是实体店铺里。在律所律师们近些年纷纷追求律所要远离临街位置的搬进高档写字楼、律师包装要精英白领化以求法律收费高端时,法律公司却在大打亲民化、底价化的业务招牌,随着资本的积累和壮大,不仅限于营业执照上法律咨询业务的,将业务触角以各种方式伸向了律师行业的所有业务领域,甚至发展到了兼并律所的程度。

对比之下,情况究竟有多严重,举几个例子说明:1、近期的网上帖子及留言区有,“刚和朋友聊天,说他认识一个朋友是开法律咨询公司的,一年签订了400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一家单位两三千。”;“我知道一个人法律咨询公司,不到一个礼拜签了20多家单位,一家8000。”;“我朋友认识的一个法务咨询公司,一年签订了3800家企业法律顾问,一家单位顾问费5000”......2、某法律公司的公开简介是,旗下有8家自营律所、3家科技公司,具有分布全国各地的律师及法务人员近千人,公司的目标是2024年建成6000家接案中心完成10亿营收,2025年9000家接案中心19亿营收,进入上市流程。2026年完成上市市值目标500亿。

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提交的“关于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监管的建议”中提到,法律公司有的通过虚假承诺、任意收费等手段对律师行业进行无序竞争,有的超出规定范围招揽法律业务、“雇佣”执业律师、转包服务项目,甚至盗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名号,不仅其自身问题重重,也对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冲击。

打开网络,不用搜索,只要你搜索过法律问题,大数据就会在你今后的网页浏览中精准的推送出各种“专业律师团队保驾护航”“帮你应对起诉”、“七天之内保证立案”、等等广告。

不少法律咨询机构宣称其背后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并声称“在线咨询不收费”;微信群里,也出现了法律公司以1000元的价格公开招录开庭律师的广告.......与此同时,大量的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纷纷陷入了案源危及、收入危及,甚至出现了律师跑到法律公司坐班免费咨询以承揽案件,女律师称收入保证不了温饱跑到直播间跳“擦边”舞蹈副业普法.....

有律师实在坐不住了,打算离开待在律所里坐等客户上门的状态,跑去“投靠”法律咨询公司。去了一打听付费标准,心理更哇凉哇凉了:标的50—100万的给律师5000元,标的10—50万的给律师3000元,标的10万以下的给律师费1000元。律师感慨,简直是颠覆认知的白菜价了,光剩出苦力了!

据此,在此前不少地级律协纷纷自救,发布“声明”公告律所、律师跟法律公司的区别,规定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任何形式的法律业务合作,不在上述机构办公,不有偿承接来自该类机构转介的任何案件,不向该类机构支付中介等费用。”近日,江西省、湖北省律协也通过官网发布了类似的“声明”(详见《又一省律协声明:全省律所、律师不与法律公司开展任何形式的法律业务合作》一文),言明,“若律所或律师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将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理。”抛开如此“声明”的合规合法性不说,就说说如此大张旗鼓、言之凿凿的发布禁令,能做到令行禁止,会不会造成结果逆淘汰呢?所谓的逆淘汰,就是令行而禁不止,空有命令执行不力,造成听从命令的,没有了业务陷入案源、收入危机,反而是不听命令的,或是根本制服不了的,趁机大行其道,占据了市场份额。网络图片显示(图片就不发了,省得又被找上门来),就在发布禁令的省份,某法律公司的企业招牌下方,就有以同样大字体写着“某某(全国大型连锁律所)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单位”的内容。省律协的禁令“声明”已经发布几天了,为何还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

犹如此前文章中写过,如果真的没有律所、律师业务合作的情况下,不管是大小的法律公司,仅限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是不可能将法律业务做大做强的。现实却是,各地法律公司的遍地开花,背后或多或少的,都有律师、律所的身影,甚至很多都是律所、法律公司本就是两块牌子的一套人马。如此现实,不是本号杜撰的,都已经上了电视采访节目了。

市场竞争充分、不进则退的法律公司市场上,很多公司都在发布广告,声称可以巨资收购律所,共谋未来发展;有的律所、律师迫于生存压力,早就将跟法律公司合作,当成了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发展到如此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地步,却少有律所、律师因为跟法律公司合作而受到行业查处的,仅是依靠一个“声明”禁令,就可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吗?有网友的留言是,在他们当地,某法律公司的开办者,直接就是当地的律协领导。这还怎么禁?

发布公开禁令,实则是一把双刃剑:执行的严格,确实可以保证当地法律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但是,如果仅是发布了却无长期而严格的一视同仁查处的话,就会被现实打脸无人再听的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了。

0 阅读:4

烟语法明

简介:法治情怀,心怀大众,一个职业法律人的切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