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六级养老金10140.14元中,职务升降差257.55元

宜亮说 2025-03-10 14:10:39

引子

本例退休人员于2024年2月退休,仍然属十年过渡期内,还需要计算老办法养老金,还要计算过渡期内的职称升降待遇差。就是怕万一退休人中的老办法养老金高于新办法养老金!

本例退休人员2014年9的职称是副高七级、薪级30级;

2019年聘用副高六级,2019年的薪级是35级;

需要计算过渡期内的职务升降待遇差,计算两种职称之间的差额!

本退休人员用退休当年2024的计发基数核定的养老金为10140.14元,其中老办法养老金中的职称升降累计待遇差为257.55元。见下图表中红框内:

本文只讨论这个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257.55元的计算。

一、过渡期内,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的计算依据和公式

1、国家层面,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务升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16〕267号

2、采用这个政策的各省市均有相关文件

如:

广西的桂人社办发[2017]26号

山西的晋教人函[2017]35号

3、计算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的公式

各地均采用同一个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但各地的基本工资(A)稍有区别:

有的省市,基本工资只计算岗位工资,不包括薪级或级别的改变;

有的省市,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级别或薪级工资。

职务升降待遇差,指的是上述公式中的“H”项;即老办法待遇标准公式中的后半部分,见下图:

4、上述公式中,说是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是因为公式中使用了职务升降期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即上述公式中的绿框内部分,见下图:

二、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计算实例

1、退休人员的老办法待遇(Q)

=[(2014年9月职务(称)2014年9月工资标准+2014年9月薪级2014年9月工资标准+教护提高10%)×根据累计退休工龄确定的老办法退休金计发比例+2014年职称参考2014年9月的退休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退休金+教龄津贴]×截止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副高7级2014年9月工资标准+薪级30级2014年9月工资标准+教护提高10%)×根据工龄403个月确定的老办法退休金计发比例+副高7级参考2014年9月的退休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退休金+教龄津贴]×截止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930+703 +164)×85%+2646+460+10]×1.3204

=[1797×85%+2646+460+10]×1.3204

=[1527.45+2646+460+10]×1.3204

=4643.45×1.3204

=6131.21138元

≈6131.21元

这里,截止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是根据2015年以来,历年的工资增长率计算的。本退休人员2024年退休,截止到2023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2014年基准值×(1+2015年的工资增长率) ×(1+2016年的工资增长率)×……×(1+2023年的工资增长率)

= 1×(1+6%)×(1+4.5%)×(1+3%)×(1+3%)×(1+2.9%)×(1+2.5%)×(1+2.4%)×(1+2%)×(1+2%)

= 1×1.06×1.045×1.03×1.03×1.029×1.025×1.024×1.02×1.02

从2017年以后,每年四舍五入取四位小数,作为下一年的计算基准,截止到2023年的值

≈1.3204

2、退休人员职务晋升前的老办法待遇基数

= (930+703 +164)×85%+2646+460+10

=1797×85%+2646+460+10

=1527.45+2646+460+10

=4643.45

3、退休人员职务晋升后的老办法待遇基数

=(2019年职务(称)2014年9月工资标准+2019年薪级2014年9月工资标准+教护提高10%)×根据累计退休工龄确定的老办法退休金计发比例+2019年职称参考2014年9月的退休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退休金+教龄津贴

=(副高6级2014年9月工资标准+薪级35级2014年9月工资标准+教护提高10%)×根据工龄403个月确定的老办法退休金计发比例+副高6级参考2014年9月的退休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退休金+教龄津贴

=(1040+869 +191)×85%+2646+460+10

=2100×85%+2646+460+10

=1785+2646+460+10

=4901

4、退休人员职务晋升后老办法待遇基数差额

=退休人员职务晋升后的老办法待遇基数-退休人员职务晋升前的老办法待遇基数

=4901-4643.45

=257.55元

5、本退休人员的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应该再乘以职务晋升后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即,

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

=退休人员职务晋升后老办法待遇基数差额×职务晋升后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257.55×1.1237

≈289.4089

≈289.41元

不知为何,这里,这位退休人员的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没有乘这个累计工资增长率。参考上图中绿色框内的公式,是应该用上这个参数的,不用就不是累计待遇差了。累计待遇差的累计,就体现在这个累计工资增长率上。

也许:河北省是感觉这位退休人员的新办法养老金一定高于老办法养老金,2024年发给退休人员新老办法对比后超出部分的100%,老办法养老金的计算可以忽略不计了。

但如果是2023年前退休,类似的计算方法,就可能少给退休人员养老金!

也正是因为没有用这个累计工资增长率,我在计算机上,用我编制的系统,总是计算不出这个257.55元,后来我用上述方法手工计算,才弄明白:他们没有用这个累计工资增长率。

职务晋升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1+2019年工资增长率)×(1+2020年工资增长率)×(1+2021年工资增长率)×(1+2022年工资增长率)×(1+2023年工资增长率)

=(1+2.9%)×(1+2.5%)×(1+2.4%)×(1+2%)×(1+2%)

=1.029×1.025×1.024×1.02×1.02

≈1.1236719

≈1.1237

关于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除了河北省以外,还有山西、广西、湖南、湖北、上海等省市十年过渡期内的退休人员,需要计算这个待遇差。

其他省市的退休人员,老办法养老金的基本工资,采用的是退休时的职称2014年的薪级2014年9月前的工资标准,因不存在职务升降,就不需要计算这个职务升降累计待遇差了。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上述观点难免错误,敬请精于此道的朋友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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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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