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在抖音上看到一个视频,前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提出的“卖淫合法化”提案,竟然得到许多网友的认同,称赞迟夙生是一个多好多好的人大代表。其实这则新闻并不是多新的新闻,而是一则旧闻,迟夙生是一位律师,也是一位女士,她是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早在2003年就提出了“卖淫合法化”的议案,离现在都20多年了。迟夙生矢志不渝,连续9年在两会上建议“卖淫合法化”,并且鼓动30个人大代表附议,但该议案无一次通过。
当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实现或部分实现了“卖淫合法化”,如哥伦比亚、比利时、印尼、法国、丹麦、厄瓜多尔、德国、希腊、荷兰、巴西、奥地利、新西兰、孟加拉国、澳大利亚等等,尤其是荷兰,红灯区很出名。历史上中国的许多朝代,卖淫也是合法的,管仲还被奉为妓女的祖师爷,他第一个实现了官办妓院。我们熟知的许多著名文人雅士,都有逛妓院的记录,并留下了若干诗篇,宋朝著名的抗金名将韩世忠,就娶了艺妓梁红玉为妻。1949年以前,中国是允许妓院存在的。
中国消灭了妓院并宣布卖淫嫖娼非法,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虽然表面上消灭了妓院并宣布卖淫嫖娼非法,但这种丑恶现象一直存在,尤其是改开以后大有死灰复燃的趋势,哪个城市也有卖淫嫖娼现象的发生,且屡禁不绝。对“失足女”抓了放、放了抓成为一种常态。迟夙生之所以提出这个议案,估计是吸收了西方一些“卖淫合法化”国家和中国历史上“卖淫合法化”对社会稳定有“利”的一面,为解决男女比例失调“建言献策”。
迟夙生显然是个“务实派”,站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的立场提出这样的议案的。首先,确实有一部分自愿的成年妇女,选择“卖淫”为她们的职业和生活方式。她们并不是被迫的,跟她们叫“失足女”,但非名副其实。迟夙生认为应该把她们组织起来保障健康,安全地“交易”。迟夙生的议案并不新鲜,只不过拾西方一些国家的牙慧罢了。
其次,当前中国确实存在男女比例失调的社会现实,许多成年男子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娶不上媳妇,他们如何解决生理问题已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在打工男和打工女集中的地方,我们也发现越来越多的“临时夫妻”现象和卖淫嫖娼现象存在,这种现象也可以说屡禁不止。那么迟夙生律师站在“堵不如疏”的立场上,提出干脆“卖淫合法化”,有那么一点“接地气”的意思,故此得到了很大一部分网友的认同。
然而,虽然“卖淫合法化”能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否妥当是值得商榷的。“卖淫嫖娼”显然是一种丑陋的社会现象,出卖肉体的金钱交易如果光明正大地被立法支持,是道德的大踏步后腿。如果伟人天上有灵知道他消灭了的卖淫嫖娼现象又死灰复燃,如果无数革命先烈知道新中国也立法支持“卖淫嫖娼”,不知道他们会有多么的恼火。新中国和旧中国一样了,那建立新中国的意义何在呢?想当年,周总理在回答外国记者提问中国有没有妓女时,可是说只有中国的台湾地区有呢。新中国消灭了妓女现象,一度成为引以为傲的社会优点。基于此,虽然迟夙生9次提案,并且有30名人大代表附议,但在大是大非面前,这个议案还是没有获得通过。
我的观点,也是无法苟同迟夙生代表的提案的。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连续9年提出这样的议案,我惊讶于她的固执。这是开历史倒车,是“复辟”,几千年都这样了,提出这样的议案有什么价值。那些所谓的“自愿女”,还是要劝劝她们,干什么工作不好,非要干这一行。至于解决男性的生理问题,我的观点是,要通过调整政策缓和男女比例失调,最终使新生儿男女比例步入正轨;其次是建议购买成年用具解决生理问题,现在科学发达了,机器人非常逼真了,买一个回去也无妨。我们的专家,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下,研究解决民生的治本之策,而不是开历史的倒车,为卖淫嫖娼寻找合理化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