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解雇员工,却可以不给任何赔偿!但手段却是合法的!高!

是程序员古耕 2024-03-14 03:21:32

我的一个程序员朋友最近挺郁闷的,已近年底,原本想着忙碌了一年马上就要过年,又可以等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年终奖来抚平这一年以来的缺失,但年终奖没等到,等到的却是老板的一个决定,那就是决定过段时间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我这个朋友听到这个消息,虽然震惊,但是想着如果公司破产,那么他仍然可以拿到N+1的补偿,按照朋友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起码可以拿到4个月的赔偿金,想想损失也不大,但是,老板却跟他说:“公司现在资不抵债,赔偿金可能就没有了!”

朋友听到这个回答,非常震惊,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都塌了,因为在他的印象里,公司破产就是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否则的话,就违反了劳动法。

子公司破产母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于是,他就先打电话给了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先询问了我朋友公司的情况,表示我朋友公司现在的情况可能真的像我朋友老板说的那样“可以不给赔偿金”,并且表示他们只负责处理纠纷,具体的法律问题,让我朋友拨打12348全国法律服务热线,根据我朋友公司的情况先咨询下。

结果,我朋友打了12348全国法律服务热线以后,接线员听了我朋友的描述,语气肯定地说,按照朋友公司现在的状况,似乎就是没有办法拿到赔偿!

我先说下我朋友公司的情况,朋友的公司是一个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是母公司老板,也是子公司的老板,而子公司主要负责研发工作,而他的工作安排全部来自于母公司的直属领导,包括像平时的请假、绩效考核也全部来自于母公司。

虽然子公司也接项目,但是项目并不多,大多数情况下,我朋友做的项目都是以母公司的名义签的项目合同。

公司业务架构

但是,最近公司整体(母、子公司)经营困难,所以,老板决定将子公司进行裁撤,也就是进行破产清算。

朋友觉得,既然大家都是同一个公司,那么老板将子公司关了,那么就应该赔偿子公司员工损失才对,可是万万没想到,老板却准备一分钱不赔!

朋友在拨打完12348全国法律服务热线后,不确定,又单独留言咨询了一下,得到的结果和电话咨询结果大致相同,结果大致如下:

如果朋友的公司是分公司,那么分公司破产,母公司应当承担分公司员工的离职赔偿,但是朋友的公司是子公司,子公司破产的话,一般情况下由子公司独立承担员工的赔偿责任,在优先赔偿外债后,剩下的资产用于赔偿员工,资不抵债的,可以通过变卖公司资产的方式,然后按比例分配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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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朋友就懵了,因为他知道,他所在的子公司基本上就是一个空壳子,虽然没有对外债务,但公司内除了一些基本的桌椅,和一两个电器,基本上也没什么资产可以变卖了。而这些桌椅和电器哪怕卖了,可能连他一个月工资的一半都不到,况且子公司还有那么多同事,分到每个人手上可能连一千块都分不到!

我这个朋友以前自认为熟读劳动法,他其实一直都不怕被“优化”,他以前还经常跟我说,只要公司开除他,他肯定要劳动仲裁,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即使劳动仲裁赢了又能怎么样呢?

可能连后两个月工资都拿不到

更加令朋友头疼的是,朋友公司在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因为公司还未正式走破产清算程序,所以老板又安排了一个项目给朋友做,并表示,等项目做完再说。

对此,朋友愈发无奈,因为他觉得如果这时候离职也就算了,但是如果项目做完老板直接走破产清算程序,到时候不发工资,朋友就更加被动了。

朋友近乎绝望地跟我说:“原本以为我熟读劳动法,可以轻松拿捏老板,但是现在想想很可笑!”

按照我朋友现在的情况,朋友可能面临的最严重的结果就是两个月工资拿不到、找不到工作、没有赔偿!

而朋友不光有房贷、车贷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日子本来就紧巴巴的状态,现在这种情况几乎让朋友绝望!

因此,我朋友不由得发出感叹:“老板这是杀人诛心啊!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前半年我还有可能很快找到工作,但是发生在年底!我是彻底没办法了,心中有气,但是又无可奈何!”

疑问

朋友不禁发出一个疑问:“如果按照我遇到的情况,我是不是可以这么假设,如果一个公司成立以后,立马开一个子公司,然后接项目以母公司的名义接,让子公司的员工去做项目,项目做完以后,把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因为子公司没有任何可变卖的资产来补偿员工工资,那么是不是子公司不光可以做到不赔偿子公司员工一分钱,子公司员工的最后一两个月工资可以不发?这件事情怎么想也是不合理的事情,如果大家都这么做的话,那么世界不就乱了吗?”

但是,按照我和朋友查询到的资料,似乎我朋友遇到的问题就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我甚至有理由怀疑,老板当初成立这个子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应对现在公司经营状况的,也就是说,如果某一天公司经营困难了,就把子公司撤掉,以此来变相解雇员工,而母公司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子公司所谓的“严重亏损”从其成立之日起就已经注定了!因为子公司虽然也单独跟其他公司签订项目合同,但金额都很小。子公司大多数项目都是由母公司跟甲方签订的,然后把项目给子公司做,与其说是子公司,不如说是母公司的一个研发基地。

所谓的破产清算,其实就是变相解雇员工,但是又不想承担解雇员工带来的法律后果。

我们只能无奈感叹:“老板手段高啊!”

如果有后续

因为目前我朋友只是收到了老板的通知,说公司即将进行破产清算,但目前朋友还在正常工作中,且老板也只是说“可能没有赔偿金”,不代表绝对没有。

虽然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老板即使不给赔偿金也是合法的,牵扯不到母公司,但朋友暂时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因为得罪了老板的话,自己可能一分钱拿不到。

因此,笔者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刻意对朋友所在公司名称进行了刻意隐藏,也对一些事实做了加工,主要还是为了保证我朋友的权益不受这篇文章影响!

我只想说,如果朋友的母公司真的把事情做绝了,一分钱赔偿没有甚至是克扣了朋友的薪资,那么这个事情一定有后续!且到时候我朋友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顾虑,您将看到整个事情的完整脉络!

当然了,我不希望这件事情有后续,希望朋友的公司老板以“人道主义”适当给朋友一些赔偿,能够按照法律赔偿那就更好不过了!

对此,有没有法律方面的朋友告诉我的朋友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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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程序员古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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