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几年前的一场庭审录像,现在很热门。
是深圳大学一名老师王勇同深圳交警大队打了一场官司,打赢了,因为赢了这场官司,所以深圳解除了禁摩限电。也几手改变了全国的交通。这成了百姓的英雄。要不然百姓出个门儿都是个问题。
这个王勇网传是深圳法学大学的一名教授,但有人查过资料,说并不是,具体的身份还不知道。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一人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告赢了深圳交警大队。
21年3月30号。这王教授骑摩托上班儿。就被交警拦下来说是进入了禁摩路段。扣车并且罚款2000元。王教授当时也是苦苦哀求,但是盖帽执法都非常严格的,从来没有任何感情在内,毫不留情的连扣带罚都执行了。
换做寻常百姓就认了,从被逮到最后交罚款取车。谁都不会觉得这中间有什么问题。
但在人懂法的人看来,从头到尾全是漏洞。
甚至帽子方面儿在这过程中,还存在违规违法的行为。于是意思诉状把大队告到了法院。
视频全长两个多小时,我从头到尾看了。太精彩了。两个小时大部分时间都是这个王教授在用法律说话。把帽子在执法过程中不合规不合理的地方,禁摩限电决定不合法的根据。都给你用法律条款扣的严丝合缝。
再看看帽子那边的发言反驳,是个女的。太是苍白无力了。而且那女的发言听着太费事儿了。着急,一字一字的照着读。读的还不连贯,吭哧瘪度的。一到他发言我就拨过去。
有时间都去看一看,能学到东西。
我总结了4点很多人都不清楚的。
1 禁摩限电的决定是大队自己做出的。但是这个决定要有法律效力的话,需要经过人大会议并由深圳政府来做制定。而不是大队自己可以制定的,所以这个条例无效。
2 如果路段禁摩限电是要在道口明显的位置摆放路标。但是大队没有做到。
3 作为证据的视频。就是执法录像,是不能经过剪辑的。必须是原始的。否则如果影响到审判结果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4 现在执法必须要出示执法证的。只穿制服就不用出示执法证的规定已经失效了。
还有一些细节。比如必须要有执法录像,最少要有两个人等等这些很多人都清楚了,就不啰嗦了。
上面所总结的那些,还有很多细节问题,在这次的执法过程中都没做到位。整个执法过程违法违规的地方太多了。
这个案子历经数年,最终在二审中胜诉。
骑个摩托只是走错了道,就要罚2000块钱。都说深圳罚的重,果然呀。
罚的重在某方面确实对交通好,这百姓也没有怨言。可是你整个执法过程也得合规合法吧。
像这样全程几乎都是违法违规的执法行为,应该是一直以来的。所以到现在除了这王教授以外,其他挨罚的人,只能是白白损失了。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很多地方都制定这么一条禁摩限电的条例。这么方便民众出行的交通工具禁止了。这个就是在剥夺百姓的合法权利。
既然允许卖,就得允许骑。买回家了,却不让上路。这么搞百姓会没有怨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