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陆地大国,国土幅员辽阔、战略纵深大,仅陆地边界线就长达2.2万公里,并与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以及越南共计14个陆上邻国接壤。而这种国情也意味着我国必须高度重视边防建设,居安思危、枕戈待旦,常态化部署好陆地方向的国土防御工作。
实际上,根据国防需要,自新中国成立之初解放军就已经组建了一支作风过硬、战斗力强且不怕吃苦不怕牺牲的边防部队驻守在边境线上,而且我军边防部队曾先后参与了对印自卫反击战、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等等边境战争,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捍卫民族尊严/人民利益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在军改前,解放军边防部队都是隶属各沿边省军区,具体由所在的军分区、警备区直接领导管理,其主流编制有边防团、边防营、边防船艇大队等等。客观而言,那时的解放军边防部队在领导指挥上非常分散,有点“各管一块、各自为政”的意思,基层边防部队之间缺乏协调性、整体性、系统性,而这种弊端显然是不利于我国边防建设的。此外,军改前的边防部队与野战部队也是联系不大、分属两个作战系统,彼此之间割裂性较强,这也是不利于陆军综合战力建设和国土防御的。
鉴于以上种种缺陷和不足,在此前的军改中,军委纵观全局、高瞻远瞩,对我国边防部队领导管理体制和力量编成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第一个是统筹整合解放军边防部队的领导单位,直接调整为由“北部战区陆军、南部战区陆军、新疆军区、西藏军区”这四个陆军副战区级单位统领全国的解放军边防部队,这样就避免了边防领导指挥单位过多导致的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在此过程中,我国北部、南部方向原先由省军区领导管理的边防部队就整体转隶至北部战区陆军、南部战区陆军了(甘肃省军区原先下辖的少量边防部队转隶新疆军区),至于西部方向由新疆军区、西藏军区下辖的边防部队则是维持原状。
第二个是对解放军边防部队进行领导体制改革,军改后,全军边防部队统一由北部战区陆军、南部战区陆军、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分别领导管理,为此这四个单位的参谋部都设立了“边海防处或边防处”,作为对口的专门业务领导指挥机构,从而全力做好边海防建设、边防部队管理建设、边境管理、涉边国防设施建设等工作。如此一来,也就形成了“战区陆军—战区陆军参谋部边海防处/边防处—基层边防部队”的领导体制,具有指挥顺畅、层级合理、运行高效的优势。
第三个是对解放军边防部队的编制结构进行调整,除新疆军区、西藏军区下辖的边防部队继续实行“团—营”制外,北部战区陆军、南部战区陆军下辖的边防部队则是统一实行“旅—营”制(即清一色的边防旅)。目前,北部战区陆军下辖相应的边防旅,驻守在我国同朝鲜、俄罗斯、蒙古接壤的边境地区;南部战区陆军下辖相应的边防旅,驻守在我国同越南、老挝、缅甸接壤的边境地带。至于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则是下辖大量的边防团、边防营,共同驻守在我国的西部边境地区(即我国同印度、不丹、尼泊尔、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还有蒙古国接壤的边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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