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2月8日公布一案例:某境外组织负责人“琪姐”以商业拍摄、建筑测绘等名义,教唆境内人员黄某某拍摄涉及重要军事设施照片384张,并要求黄某某通过网络向境外传输。最终,黄某某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使用无人机违法拍摄我相关重点敏感场所、军事目标区域、装备设施等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编辑/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