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张家界桑植县,一起由9岁男童放鞭炮引发的车辆燃烧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2024年1月28日,这起意外事件不仅让一辆汽车化为废铁,更引发了一场关于责任归属的法律较量。近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定男童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24年1月28日下午,桑植县某路段的马路边,陈某的东风日产奇骏小车静静地停放在那里。陈某离开车辆去处理个人事务,未曾想,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即将降临。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一个9岁的男童小李在路边行走时,手中拿着类似鞭炮的物体。他一边走,一边玩,当经过陈某的车辆时,出于好奇,将手中的鞭炮塞进了车辆前部的防撞梁空隙里。仅仅3分钟后,车辆前部开始冒烟,随后燃起熊熊大火。

路人发现火情后,迅速报警并尝试用灭火器扑救,但火势过于猛烈,车辆最终被严重损毁,无法使用。4S店对车辆进行了评估,维修费用高达79688.7元,车辆几乎报废。陈某起初以为是车辆自燃,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经过鉴定后认为,这是人为纵火,拒绝赔偿。无奈之下,陈某选择了报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了调查。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和路面监控视频,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9岁男童小李。监控画面中清晰显示,小李在路过陈某车辆时,手中确实持有类似鞭炮的物体,并有明显的投掷动作。结合鞭炮燃放的声音和车辆起火的时间关联性,警方认定,小李的行为是导致车辆起火的直接原因。
在找到小李及其父亲李某后,警方尝试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能够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然而,由于双方对责任归属存在严重分歧,调解未能成功。陈某一气之下,将小李及其父亲李某告上了法庭。

桑植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李的行为导致陈某的财产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小李系未成年人,且无独立财产,故赔偿责任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李某承担。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李某赔偿陈某车辆维修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4万余元。然而,李某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他认为,儿子只是捡到打火机好奇扔着玩,而且孩子不到10周岁,无法全面且准确地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引发的具体后果,不应负全责。此外,他还强调是车主乱停车,才导致这场灾祸,车主应该承担更多责任。因此,他请求法院改判,由自己承担三成责任,车主承担七成责任。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虽然小李当时年仅9岁,对行为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破坏性认知有限,但依据一般社会常识与日常生活经验,9岁儿童应对该行为的危险性具有一定的认知。此外,车主陈某虽然将车辆停靠在道路旁并未处于合法停车位,但该行为并不构成对车辆安全的直接威胁,与本案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陈某对车辆损害的发生并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最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某作为小李的法定监护人,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案宣判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许多网友表示,这起事件再次提醒人们,尤其是在节庆期间,一定要注意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增强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网友认为,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公正合理,既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对监护人起到了警示作用。
此外,此案还引发了人们对停车规范问题的关注。虽然陈某的乱停车行为并未直接导致车辆起火,但此类行为仍然违反了交通法规,存在安全隐患。因此,网友们呼吁广大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这起由9岁男童放鞭炮引发的车辆燃烧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它留给人们的教训却是深刻的。好奇心是孩子的天性,但家长作为监护人,有责任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并规避风险。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保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