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设立集中接待日的公告

北方法制报 2024-10-24 13:38:14

本报记者 广辉

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畅通当事人与执行法官的沟通途径,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从即日起设立集中接待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从即日起,每月的第二周周五为集中接待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如遇会议、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将另择日期安排接待并提前以电话形式告知。

二、接待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楼执行事务中心法官接待室。

三、接待人员

执行局局长及执行局全体办案人。

四、来访须知

1.接待实行预约制度。当事人、信访人应提前致电或到朝阳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四号窗口进行预约登记。

2.同一案件涉及多个当事人或信访人的,应当推选2到3人作为来访代表。

3.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4.联系电话:0431-88559222。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初审:广辉复审:韩蕊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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