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执行法护成长

北方法制报 2024-10-25 12:26:55

通讯员 绳涛

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22年,孙某和杨某到净月法院起诉离婚,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子杨小某随孙某生活,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杨小某年满18周岁。调解协议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孙某于日前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但杨某始终不履行给付义务,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局通过查控未查询到被告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能让孩子尽快拿到抚养费,执行干警经过多方打探,发现杨某目前可能就职于某物业公司,负责夜间安保工作。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对杨某进行“夜访”。当日19时,司法警察大队前往杨某工作地点摸排,成功找到了杨某,并向其说明,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采取拘留、罚款等严厉的执行措施。最终,杨某主动承认错误,补齐了拖欠的抚养费,并保证以后会按时给付抚养费。至此,案结事了。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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