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新业态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

财税圈内人 2024-01-10 17:06:18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行业类目、条目设置和表述规范等方面作出新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比,此次修订对鼓励类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关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文化产业新业态和冰雪旅游、城市旅游、科技旅游、自驾游等旅游产业新业态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推动新型业态加速发展和传统业态提质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旅游产业新业态相关规定如下:

旅游业相关规定

1.旅游装备设备,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

2.旅游新业态:文化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海洋旅游、森林旅游、草原旅游、湿地旅游、湖泊旅游、冰雪旅游、红色旅游、城市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游乐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旅游信息等服务,智慧旅游、科技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自驾游、低空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及其他新兴旅游方式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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