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越来越冷漠的社会中,见义勇为者却常常沦为“嫌疑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人们不再敢轻易施以援手?秦女士的故事引发了广泛讨论,许多人开始反思现行法律的缺陷和社会对好人的误解,难道我们就这样看着善良被淹没?
9月22日的早晨,郑州的秦女士骑车回家,送完女儿上学后正准备红绿灯前停车等候时,突然发现路中央翻倒了一辆三轮车,车轮正好压住一位老人的腿部。
危急关头,秦女士毫不犹豫停车查看情况。
看到老人痛苦的表情,秦女士赶紧掀起三轮车一角,将老人从车轮下救出。
老人被救出来后,家属最初并不认为秦女士与事件有关,但后来听信了谣言,改口称秦女士就是肇事者。
几天后,秦女士接到警方电话,被要求到派出所做笔录。
警方向她出示了一份车辆鉴定书,上面清楚地显示,她的车辆与事故经过不符。
在秦女士的坚持下,警方又重新进行了车辆鉴定,结果证实她与事件无关。
面对家属的恶意诬告,秦女士也感到委屈,她表示,这件事她只想让真相大白,她自己也想尽快洗清冤屈。
“扶老人反被讹”事件再度引发公众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担忧,现在社会上助人为乐的人越来越少了,一方面是因为许多人都希望能有一个好人榜出来,让那些做好事的人有一个表扬的机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大家都怕“好心办坏事”,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嫌疑人”。
很多网友都认为,现在很多人都不愿意伸出援手,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怕麻烦、怕被诬告。
而近年来频发的“扶老人反被讹”事件,也恰恰反映了这种社会冷漠现象的普遍性。
据统计,仅2021年全国法院就审结“扶老人反被讹”案件200多起,这些案件中有不少原告都是以失败告终,但这并不能改变人们对类似事件的担忧。
那么,现行法律法规是否真的存在缺陷呢?
其实早在2017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过关于完善见义勇为法律保障的建议。
他们指出,现行法律法规在保护见义勇为者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导致见义勇为者面临被诬告陷入法律困境的风险。
在这些代表看来,目前的法律制度对于见义勇为者保护不力,是导致许多人选择不施援手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现行《刑法》中,见义勇为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法条进行保护,而是只能依靠司法解释来进行保护。
即便如此,即使有《刑法》保护,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件的处理结果也并不能令见义勇为者满意。
比如说,一些案件中,施救者明明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好心办坏事,但还是因为对方提供的证据更具说服力,被判赔偿数额较大的费用,这种情况也是见义勇为者常常遭遇的困境。
目前对于见义勇为者保护最大的障碍,其实还是社会风气和公众舆论。
当人们看到有人救助他人时,往往会怀疑救助者的动机,认为他们是为了图谋私利,这种观念的根深蒂固,也使得很多人选择不施援手。
我们完全可以做到对救助者提供法律保护,对不法行为严惩不贷,以此鼓励更多人伸出援手。
而这种保护机制,其实在很多国家早已实现。
例如,日本对于见义勇为者保护十分到位,每年都会有不少见义勇为者被授予当局颁发的勋章和奖状,他们所获得的奖励不仅仅是荣誉,还有现金奖励和其他物质奖励。
日本当局还专门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用于对这些英雄进行物质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鼓励。
而在新加坡,每年都会有不少好心人因为救助落水儿童而获得颁发的“公共精神奖”或“警察奖”,以表彰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
而且新加坡还有专门颁发给帮助他人的“见义勇为勋章”,这都是用物质和精神鼓励好人、保护好人的具体措施。
可见,在国外,一些国家之所以能够涌现出不少助人为乐的好心人,与当地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社会舆论导向密不可分。
其实早在2020年,《民法典》就已经规定了“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两个概念,对于防卫过当、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的情况进行了限制性规定,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法律保护。
而且全国人大也在2021年通过了《反对邪教法》,其中明确规定,要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和举报人进行奖励和保护,以鼓励更多的人站出来与邪教斗争。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了颁发奖励后就不了了之的情况,还有些地方对举报人进行排挤打压,这些都与《民法典》的规定相悖,也反映出见义勇为奖励机制的不完善之处。
其实很多人都认为,现在好人越来越少了,其实这也未必是真的,我们现在社会上依然有很多好心人在默默奉献着爱心。
比如说,在这个事件发生后,就有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愿意提供证据证明秦女士确实是好心办坏事,他们中还有不少都是当时目击事件经过的人。
这就说明,大家还是愿意相信真相,相信那些默默付出的人,只要我们认真调查取证,就一定能还原事实真相,还秦女士一个公道。
我们看到了社会风气和法律保护的不足,每个人都应该反思,是否该为那些勇于助人的人提供更好的保护和支持。你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别忘了点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