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平时喜不喜欢在网上购物?”“我在实体店买的多,偶尔在拼多多买些空调配件。”一段看似“漫不经心”的对话,印证了执行法官是如何利用互联网平台反馈的收货地址,来锁定被执行人行踪。
2020年5月,吴某与应某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对租赁期限及租金进行约定。应某在租赁期满后,仍继续使用房屋,吴某予以默许。支付几个月的租金后,应某留下一堆生活物品就消失地无影无踪。吴某多方讨要租金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应某支付自2021年5月起至房屋腾空之日止的租金。然应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履行,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首先联系申请执行人吴某,确定需要支付的租金具体数额,不能因迟迟未腾空房屋,让租金一直计算下去。于是,在联系不上被执行人应某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的方式对房屋内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点,并委托申请执行人吴某代为妥善保管。后本案因多方查找未能发现财产线索进入终本程序。
“我在浙江打工,房子早就不租了,怎么还要房租,嘟嘟嘟……” 执行法官根据吴某提供的新号码拨打过去,但没讲几句话,应某就直接挂断,再拨一直处于通话状态。“被执行人现在在不在浙江无法确定,即使他在浙江,基于目前的执行手段,找人无从下手。” 执行法官向吴某解释道。
2024年5月底,安徽高院发布了互联网平台协查指引,了解完具体操作流程及工作要求,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想到了本案。“之前那通电话虽未能获取应某具体的位置信息或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他本人在使用这个手机号码,能不能以手机号码为突破口,查出应某在网购平台中填写的收货地址?”执行法官思索道。
紧接着,执行法官向多家互联网平台发出协查函,拼多多、京东商城等电商平台陆续反馈了协查结果,经过梳理确定了应某的收货地址。本想借助“6.18”网购消费火热之势,前往该地蹲守,但连续两个晚上敲门均无人应答,让执行法官陷入了自我怀疑。“这个号码是不是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收货地址有没有可能早已变更?”“只有家门口那袋生活垃圾显示有人居住过的痕迹。”……
7月25日清晨,宁国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决定再次前往该地找寻应某踪迹。“我是做空调安装工作的,目前工地正在放高温假,之前都在福建、杭州工地上做事,去年才回来。”“这是我女朋友家,要不是天热,我都在工地上住。”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到访”,尚未回过神的应某说道。“这次能找到他,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执行法官身旁的法警发出感慨。
应某被拘传到法院后,态度十分诚恳,希望可以同吴某协商。见状,执行法官做起吴某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确定了尚欠租金及水电费的支付时间,并明确屋内遗留的生活物品处理方式。多年的矛盾得到顺利化解。作者: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