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一位女房东被奇葩租客给气得差点疯掉,自己的房子卖了,竟然还被租客起诉,要求赔偿20万。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说起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啊。
简直刷新了所有人的三观!
坐标浙江杭州,一处繁华地带, 赵女士有一套装修精致的小房子,她以每月3900元的价格租给了一位文质彬彬的李先生。
李先生对这套房子很是满意,一签就是两年。
李先生在租住期间也是非常守约,每月按时缴纳房租,而且对房子也很爱惜。
赵女士暗自庆幸找到这么好的租客,两人关系也相处融洽。
但天有不测风云,一年后,赵女士生意遭遇滑铁卢,资金周转成了大问题。
于是她想到了卖房。
但是和李先生的合租期限还没到,而且看李先生对房子有感情,于是她打算把房子以190万的价格优先卖给李先生。
可李先生一听这个价格,当场就吸一口冷气,表示太贵买不起。
赵女士告诉李先生,不买也没关系,到时候帮忙开门,因为有人来看房子,不过李先生可以租到合约期满。
为了尽快出售,赵女士自降9.2万,问李先生180.8万卖不卖。
李先生还是嫌贵,赵女士一再追问李先生,到底要不要买房,不买的话说就找另外的买主了。
李先生回复说,自己只是个租客,买房也不是小事,房东怎么处理房子跟他没关系。
房东就说那行,我卖给别人。
赵女士为了尽快出售,她结合周边房价,最后将房子以170万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得知赵女士将房子卖了,李先生感到十分愤怒,他怒斥赵女士,为啥当初卖自己要190万,而卖给别人竟然便宜20万。
如果当初卖他170万,他哪怕是借钱也会买下这套房。
所以,他越想越气,认为赵女士违反了租客优先购房规则,使得他的权益受到损失。
于是一怒之下将赵女士告上法院,要求赵女士赔偿他20万。
赵女士一下子懵了,明明是自己的房子,想卖给谁就卖给谁,凭啥还得要赔租客20万,大不了也就赔偿他合同没到期的损失。
再说了,赵女士也是先告知了李先生,问他买不买房子,可李先生嫌贵磨磨唧唧。
给了他半个月的思考期还不够吗?这赵女士急着用钱,当别人愿意一次性付出170万时,赵女士不想再拖了,把房卖给别人 合情合理合法。
但也有网友认为,李先生起诉赵女士是有依据的。
房东没有提前15日告知170万可以卖,如果告知了,那么租客15日内没有决定下来,导致房东把房子以170万卖给别人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而赵女士卖给李先生的是190万,并没有说170万,也就是说李先生并没有获得170万的优先购买权。
所以,李先生才会如此愤怒。
有网友觉得,赵女士到底有没有侵犯李先生的优先购买权,还要具体分析。
在房东报价190万给租客时,租客没还价,还长时间拒绝商讨业务烦网友理解,在房东报价190万给租客时,租客觉得很贵,不想买,房东又自行降价9.2万,但租客还是嫌贵了。
最后有人还价到170万,赵女士急用钱,就成交了 李先生这时急眼了,认为赵女士没经过自己同意把房子便宜卖给别人,这就是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也有网友评论,你想要别人也想要,一样的价,两个人抢着给钱,我可以优先给租客。
我先问了你你不要,后面我怎么样就跟你无关。
我爱卖多少是我的事情,我一毛钱不卖送给别人了,是不是还要赔你190万?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卖房子之前先把租房合约合同解约了,别嫌麻烦,赶出去就完了。
这样也好让中介带看房子,该赔违约金就赔,这样就不会像赵女士一样被租客起诉到法院。
真是众说纷纭 ,本来我个人以为这个租客很奇葩,没想到有一部分人认为房东不厚道,一套房子,两样价格,难怪李先生会觉得不公平。
大家觉得打官司的话,赵女士和李先生谁的胜算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