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二审判决书,敲下了最终结论:
男方席某某构成强奸罪,维持三年有期徒刑,女方无需当面返还彩礼。
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那一纸判决,不仅终结了近两年的司法拉锯战,更在社会舆论场掀起了一场关于婚恋观、性别平等与法治精神的深度讨论。
相关统计显示,此案引发的网络讨论参与人数超过两千万,观点对立之尖锐,反映出转型期中国社会价值观的深刻分裂。
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被害人通过当地婚介机构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
5月1日,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席某某家按习俗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并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名字。
这本应是两个家庭走向融合的美好开端,谁知道却在24小时后演变成一场刑事指控。
5月2日下午,回门宴后,两人在婚房内发生性关系。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席某某在被害人明确表示"等结婚后再说"的情况下,不顾其反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被害人事后情绪激动,试图逃离时被席某某控制手机并反锁在屋内,甚至采取点燃窗帘等极端方式求救,最终在当晚向母亲哭诉并报警。
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席某某提出上诉后,案件经历多次延期审理,最终在2025年4月16日迎来终审判决。
大同中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日,关联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也二审宣判,法院确认女方已退还彩礼而男方拒绝领取,同样维持原判。
判决落定后,一时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表示关注了两年了,最后却是这样一个结果,难以接受。
很明显,大家都认为毕竟都订婚了,这样的操作应该不构成强奸罪的。
另外,还有些人呼吁,“判太重了”“女方设局骗婚”等,一个个声音无不是给男方声援,却忽视了法律的公正性。
可以看出,此案判决引发争议的核心在于:
双方已订立婚约并交付彩礼,是否意味着性行为存在某种“默示同意”?
法院的立场非常明确——“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没有关系”。
这一认定严格遵循了我国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即只要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无论双方是陌生人、恋爱关系还是婚姻关系,均可能构成强奸罪。
另外,审判长在答记者问时详细阐述了认定强奸的关键证据链:
1、被害人事前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
2、事中有明显的肢体反抗(拉下窗帘、试图逃离)。
3、事后反应强烈(冲洗、情绪激动、报警)。
4、电话录音中席某某对“强暴”指控的默认回应、被害人身体淤伤、现场DNA证据以及电梯监控显示的拖拽行为等,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特别澄清了几个公众误解:
1、定罪并非仅依靠一段电话录音,而是综合全案证据。
2、处女膜是否破裂与强奸认定无关,这是国内外医学界和司法界的共识。
3、调查证实不存在女方借婚姻索取财物或骗婚的情形。
由此可见,这一判决是非常公正、客观的。
此前很多人认为都订婚了,发生关系应该是早晚的事,应该并没有太大的伤害等。
那不过都是民间的传统认知罢了,或者说是“彩礼买断女性身体权”封建残余观念的影响,其实法律面前理是大于情的。
通过此事件,还折射出传统婚恋观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冲突。
部分网友认为订婚即意味着性关系的默许,这种观念根植于传统的婚俗文化中,但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再适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婚恋观也应当与时俱进,尊重个体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同时,彩礼返还争议也暴露出婚俗中的现实困境。
女方在报案次日便将10万元彩礼和戒指寄存婚介所,但男方坚持“必须当面退还”,那种执拗不仅加剧了双方的矛盾,也反映出彩礼在婚俗中的复杂性。
彩礼本是一种传统习俗,但在现代社会,它往往被赋予了过多的经济和情感意义,甚至成为婚姻中的一个“筹码”。
这种现象提醒我们,婚俗文化也需要与时俱进,回归其本质,不应成为婚姻中的负担和枷锁。
与此同时,该案件也不禁让我们反思道,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结婚似乎越来越像一场生意。
男方家砸锅卖铁凑彩礼,女方家要房要车要保障,唯独忽略了婚姻的本质——两个人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相互尊重。
婚姻不是一场交易,而是一种责任和承诺。
它需要双方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建立深厚的情感联系,而不是通过彩礼、婚房等物质条件来衡量。
当婚姻变成一场利益的博弈时,它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这起案件虽然以法律的判决告终,但它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追求婚姻的过程中,不要迷失了初心。
读者们,关于“山西订婚强奸案的最终判决”,大家怎么看?如果喜欢本文章,请分享收藏哦~
婚姻尽头是大同,从此同房风险大!
马蓉早知道这手的话,王宝强现在还没出来[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反正生活在现在的社会不结婚就对了。有这彩礼钱,还不如自己去潇洒爽。男主真傻,钱出了,却把自己弄进监狱。别傻啦,结婚就等于死路一条。
法律讲男方是败诉的,关键是強迫过!还有一点,女方根本就不爱男方——为什么要定婚呢?是否与钱财有关系,这难道不值得怀疑吗?!
判的是强奸,从头到尾没见证据说有没实质性接触,这怎么让人信服,那怕判个强奸未遂。
综合目前披露出来的信息,总结事情经过:双方订婚,吃过饭后共同去婚房,到了房间男方提出了性需求,女方没同意,期间起了争执并且有暴力行为,全程男的并未插入,事后女的为了逃离烧了窗帘求救。在我看来,整个事情最矛盾的点在于既然并没有插入,而且是双方已经订婚的情况下,真的不太理解还一定要把男的送进去。你说因此悔婚都能理解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这算不算诈骗?
这就是不符合逻辑的,一对都谈婚论嫁的男女朋友,女方如果爱男方,请问任何一位女性朋友,你们会不会告你们男朋友强奸呢?除非一种可能,女方根本不爱男方,其目的就是拿彩礼,分房子,最后拍拍屁股走人。其目的就是骗婚而已
要钱就是传统,要付出就是法制,
活该啊,彩礼要这么多,订婚房子必须要加名。这都上赶着,跟拿钱去缅北的一样,劝都劝不动。
这个事情不是强不强奸的问题男方给人套路了
这跟订婚习俗之类的没有关系,就算是夫妻,只要对方不愿意,而另一方没有停止性行为,就算强奸,法律就是法律,不要和对错、道德扯在一起,退一万步,就算对方骗婚,你没有证据,打官司输了,那也是活该,有啥好扯的,一帮法盲。
这么说吧,这个案件判与不判,彻底的掀起了男女之间的信任危机,还有这个性同意权,一直都在,但是这时候让更多的人知道,以后也会让男的如履薄冰,同时这个时候又为女权叠上了一层buff
以后对方收彩礼反手举报一个诈骗
以后光棍剩女横行
不论是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一个都没做到,不过是权衡利弊后的判决
订婚强奸,婚内强奸[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买车买房分一半,婚后碰了算强奸,挺好的呀,看看还有哪些男人乐意结婚[吃瓜]
从描述过程来看确实是强奸
双方没有赢家,女方虽赢得了官司,但以后的生活中也会受到影响。名声……完了。谁敢和她处。俩人之间生活产生茅盾是常见的事情。动不动上纲上线,把别人送进去牢房。
怎么看?不结婚了呗,不然以后一言不合就坐牢。
女人身上的拖拽伤也可能是男方怕女方跑出去吵吵引响不好而强行将其拽进室内(比如电梯里)造成的。也就是说事后的补救措施,而并不是为了达到强奸的目的而拖拽。
为什么女人婚内出轨鬼混不判刑,为什么呢?凭啥女人婚内出轨鬼混可以法在开恩?
很合理的判决啊。婚内强奸了解一下,别说订婚啦。只要性关系已经发生,而且女方不自愿。
那还结毛婚[捂脸哭]
订婚这个仪式没啥意义,要领证才行。就算地方上有习俗,但也要有法律意识。
我就问你不愿意同房你干嘛不睡自己家?你睡到别人家里去就是为了休息一下吗?什么违背意愿,你睡别人床上的初衷是体验睡眠吗?
十几万买来三年刑期
拐卖妇女都没判得这么重!
为何要结婚?是荷尔蒙在做怪,用科学的眼光看,男性没必要结婚
是人也是鬼,你们开心就好
结婚了 女的不同意 也算强奸,这都不清楚?更何况订婚
立法取消彩礼
可拉倒吧,视频都放出来了,女方想跑又被拖拽回去了
看官方通报的案情经过,判的没问题。炒作的令人作呕
记然订婚了双方都应该相互信任:睡了是迟早的事,何必闹得那么变太,这个女的闹到这步,身价大跌,还有那个男的敢与她恋爱,还是准备去做尼姑好了
这样的婚姻即使领证也是悲剧。
已购三联合同5本,自今天起,和老婆同房前签署一份,今年40岁,应该够用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裂开][裂开][裂开]
明明就是强奸案,却让广大男性破大防,总有些素质低的人认为给了彩礼就能任意行使性权利,把这完全当成了买断的交易,可是淘宝还有七天无理由退款呢。
没谈拢,只有告,才能有更大获利啊!
这是没看上对方 如果真喜欢对方不可能告强奸 最多装生气
有啥撕裂的,去查查法律条文就明白了,这判决很正常。
古往今来结婚男方出彩礼,应该说是三书六礼,女方出嫁妆,都是双方家庭帮助两个小年轻组建自己的小家庭用的,不是单方面的敛财工具。
真是白莲花,没染又有一笔可观的财富[点赞]
想想彭彭宇案。
只和前男友做,也不给未婚夫是吧?
结什么呀,进入围城,日子过不下去,还不如不结,想要就去哪个,想孩子试管婴儿借腹生一个。干嘛找个管家婆找罪受,现在女权太可怕了,
每个人都年轻过,冲动过,何况在这种真实又现实的诱惑下,男人能无动于衷?恋爱的男女多些约束,少些开放,暴力是错误的。
支持程序正义
现在想想,单着真好
以后未结婚的千万不能做这等好事,懂不好会坐牢的,要多忍住几天,等拿到结婚证后搞。
这个案件的讨论核心不是到底有没有发生关系吗
女人告强暴,一报一个准
这是破罐子破摔了,有啥后果爱咋咋地了。
定婚就跟夫妻一样,处女膜完整,房产证上加名就不是强奸,女方把未婚夫送进牢有什么好处,事实上没有后悔药,只能往前走,自毁前程
该案告诉我们仙女是一群极度情绪化的生物,但她们却由极度理性死板的法律条文保护,同时告诉我们,男女交往交流是彻头彻尾的交易,所有行为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双方签字按手印确保法律效应,并留下视频影像以备查[得瑟]
现在已经有两起同样的强奸案上热搜了,一个是河北的一个是浙江得。新版本来了
结婚,发家致富之路
各位男同胞以后还是装监控吧,或者摄像头,没办法了,
出个格式合同,随身带,老婆都不可以信了。分分钟让你净身出户,要不就去坐牢
敲诈不成就诬告,己经成套路,各地都有
疑点比较多,证据链也不是很充分,男女各说各话,应该疑罪从无。
以前有过类似案例,就是仙人跳!🧐
这男孩傻吗?下半身驱动?
就是欠出溜
如果爱就迫不及待,如果不爱[得瑟]
除了老罗能救你,别无他法,老罗来了敲锤的那个也得进去[得瑟]
估计这女的也没法再嫁了,都怕是第二个进去的。
这件事不亚于当年的南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