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东发现女租客胸部长肿块,强制赶人:别把我房子弄成"凶宅"

之言聊聊 2024-09-16 19: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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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凭什么让我们搬?我们交了三个月房租,还没到合约期。”

“就凭你们得癌,你们就必须搬。”

2023年在北京某小区,房东和租户大吵起来。

从8月11日入住到9月4日,租户才住了半个多月,就被房东要求卷铺盖走人;

到底像房东说的那样,是租户有意隐瞒事实,还是像租户所说的那样,房东强词夺理,故意撵人走?

9月11日,在这户小区的3单元203住户的门上,贴了一张“解约通知”。

限该房住户在9月13日之前搬离,在确保房屋与交付时保持一致,甲方(房东)可以退回剩下两个月的房租和押金。

如若在9月13日之前乙方(租户)不愿搬走或是房屋家具卫生等没有保持和入住前一致,甲方将采取强制手段将其驱离并扣除押金。

租户张先生看到这张单方面解约通知后,愤怒的一把撕下,他不信房东还真能采取强制手段把他们从家里撵出去,如果当初知道租这个房子这么多事,张先生说什么也不会住在这。

张先生和妻子冯女士是河北人,原本他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两人都有稳定的工作,儿子也考上了大学,可就在去年十月份,冯女士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而且还发现胸部有肿块;

刚开始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但后来冯女士渐渐吃不下去东西,脸色也愈发昏暗,张先生心有顾虑连忙带妻子到医院检查,结果被告知冯女士患上了乳腺癌。

刚开始他们在河北当地的医院治疗,可几个月过去了并没有明显效果,张先生决定带妻子到北京治疗。

他们安顿好了儿子便出发了,由于大医院床位紧张,治疗还需要等待,张先生和冯女士便决定在医院不远处租一个房子,毕竟要对抗癌症可能是一场持久战。

在医院附近找了很久都没有合适的房子,要么房间太暗,条件太差,要么房租太贵,没办法,张先生只好扩大范围,他和妻子考虑到,即便是离医院有几公里也能接受,大不了买一个电动车方便来往。

在他们把距离扩大至3公里后,还真找到一处合适的房子。

这是一个两居室,有90多平方米,足够这两个人居住,而且家具配备齐全,能做饭、能洗澡,楼下三百米处就有一个公交车站,周边也有超市饭馆,最重要的是这处房子的价格要低于附近其他住宅,每个月仅需5500元。

其他配置和地理位置差不多的两居室都要六千元以上,当找到这一处房子时冯女士也很开心,但在与房东取得联系后,张先生有些犹豫了。

房子没有硬伤,也不是所谓的凶宅,只是房东有一个要求:租户要完全配合买家看房。

原来房东吴先生这处住房已经打算出售了,但想着卖房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现在这套房子也没有人住,吴先生便同意短租出去。

由于全家都打算出国生活,这套房子是一定要卖的,吴先上在出租这套房子的时候就和张先生说好,他们的房子租金要便宜好几百;

就是希望有买家来看房时租户能配合,比如给中介开门,为买家看房提供方便,至于其他的就没有要求了。

冯女士觉得房子合适,租金又不贵,只需要配合买家看房,不算为难,可张先生却认为这可能打扰他们的生活,想着再找一处别的房子。

但又看了好几天,始终没有找到条件更吻合的房子,张先生便咬咬牙同意了。随后他出面与吴先生签订了合同,交付了两万两千元,这其中包括三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

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他们迅速完成了交接仪式,张先生的心也算暂时放了下来。

接下来他就将全心陪着妻子治疗,他们相信即便癌症听起来很可怕,但也不是不能克服的。

可就在他们住在这处房子还不到半个月,9月初房子的水管出了问题张先生叫房东来修理,合同中说好,住房期间如果不是因为租户主观行为造成的房屋软硬件有所损坏,房东都有权承担修缮责任。

吴先生抱歉的表示,他们的水管之前就出过一次问题,上次师傅没有修彻底,他马上就带人来修,也不用张先生出一分钱。

看着房东这副态度,张先生倒也觉得他还算是个好人,提前在家准备给他们开门,房东带师傅来用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就把水管修好了,但是房东离开前表情微妙,似乎有些事没说出口。

果然当天下午,房东便把张先生约了出来,他开门见山的说道:

“今天我去房子里修水管,看到了你妻子,上次签合同时没见到她,我看她头发都掉光了,是在治病吗?”

张先生还以为房东是在关心妻子的身体情况,便也坦白的说,他们一家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看病,妻子胸部长肿块、患了乳腺癌,已经进入化疗阶段,所以才会掉光头发。

然而房东听完这些脸色立刻阴沉起来,肿块?乳腺癌?

他对张先生说:

“你们租房的时候没有说过这些,如果知道你老婆已经得了癌症,还到了晚期,我就不会把房子租给你们了。”

张先生不解,这房子租给谁还有身体要求吗?房东则表示,一旦租户死在房子里,那他房子就成了凶宅,想要卖出去就难了,就算能卖出去也要折价。

听到房东这样说,张先生气得直拍桌子,他没想到房东会把话说的这么难听,而且妻子本身就在治疗中,他说的这些话,患者及其家属都是很忌讳的;

当时两方不欢而散,张先生回家之后向妻子隐瞒了这些事,害怕影响她的心情,导致病情恶化。

可没想到当天晚上吴先生就给张先生手机里发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里给租户张先生和冯女士指出了两条道,他们要么在第一个月租期结束前搬走,要么就自愿承担房子变成凶宅后折价的那部分钱。

据房东所说,他咨询过中介,若是有人死在房子里,即便是正常因病去世,很多买家也会介意,房子可能要折价50~100万左右。

冯女士看到了丈夫手机里的这条消息也大概明白了房东约丈夫出去的目的,感觉都是因为自己生病才惹出这么多事,冯女士偷偷的抹起眼泪。

这一幕刚好被洗澡出来的张先生看到,他连忙安慰妻子,都是房东无理取闹,他们在签订合同时根本没说过这些内容,他说什么也不会答应这些无理要求的。

看张先生没有反应,第二天房东就找上门来,双方又是谁也不肯让步,房东一再逼迫张先生两口子在9月13号之前搬出去;

张先生则表示,房东这种态度他不仅不搬出去而且他也不会配合后续买家看房。

两方闹得不可开交,张先生甚至找来了警察,但这是房主与租户之间的个人纠纷,警察也插不上手,只能劝他们各退一步。

张先生认为。从租房到现在,他一直积极履行合同条约,配合买家看房,他曾经计算过,自己租房半个多月时间里曾配合中介看过13次房;

有时候中介带房客在中午时看房,张先生和妻子都得牺牲出午睡时间为他们提供方便。

至于妻子患癌的事,他与房东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方都没有过问过此事,他也没必要主动告知,这属于个人隐私,再者张先生认为所谓凶宅的定义是指有人以非正常的方式死在屋内,纵使真有那么一天,因病死亡也算不上凶宅,否则偌大的中国有几处不是凶宅呢?

在双方一直争吵没有定论时,他们也决定到法庭上为自己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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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文|刘春彤

审核|蜉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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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

红星新闻 2024-09-08 17:41《发现租户患晚期癌症后担心房子成“凶宅”掉价,房东下了“逐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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