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报道,2024年2月7日怀胎7月的女大学生因水肿三天入住邓州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后因病情加重,2月12日先后转院至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南阳市中心医院治疗。8天后于2月20日上午死亡。
事后邓州市卫健委成立工作专班。其发布通告称,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既有患者未能真实告知病情,又有医生漏诊误诊的原因。通告称邓州市人民医院已经获得家属谅解,并准备赔偿。
看了这起报道,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说?
去医院,医生第一件事不就是查这查那吗?一个病人住院了都没有查出她是怀孕7月。这到底是误诊漏诊还是平时一惯的疏忽大意啊!肥胖和怀孕看起来应该有明显的差别吧!女学生怀孕难以启齿,作为医生应该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才对啊。
当然,在这起事故中,女大学生也有问题。明明自己怀孕,却因为自己的羞愧难当没能说明原因酿成了惨案。
青春期学生因为没把持住偷尝了禁果都可以理解。何况你还是大学生,这不是正常的两性关系吗?这有啥不好意思的了?
医院这面疏忽大意早已不是新闻了。记得体检时出具报告,明明女性,报告却写着包皮过长。明明是男性,报告里显示乳房结节。这不是态度不端正,这是草菅人命啊!
医院医生如果因为粗心导致医疗事故,那肯定逃不了责任。
大家认为这起事故医院责任该怎么量化?我觉得女主三分责任,那医院起码得承担7分责任。
写在最后:女大学生遇到自己喜欢的人,情难自禁时一定要及时采取避孕措施,一旦怀孕可以立即去医院人流。莫要害怕羞耻不敢就医。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