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案,女方才是受害者,凭什么被网爆?全网圣人吗?

八宝即墨 2025-04-24 01:34:02

1、事件起因和全貌

2023年5月2日,一场本应充满期待的订婚仪式,却在阳高县某婚房内演变为一场暴行。

据女方家属回忆,案发当日,男方以“补办水票”为由将女儿带至婚房,强行发生关系。女儿曾试图跳窗逃生未果,甚至点燃窗帘制造混乱以求脱身,却仍被拖拽回房。

司法鉴定显示:床单上检出双方混合DNA,女方内衣物虽无精斑,医学证实“cn膜完整”,但无法排除x侵可能。

案件曝光后,男方家属通过社交媒体塑造“女方敲诈”的叙事,将18.8万彩礼和房产加名诉求污名化为“阴谋论”。

更荒诞的是,男方母亲发动村民签署“联名信”,试图以“民意”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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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逻辑与辩护谬误

二审维持原判后,男方仍拒不认罪。部分律师以“cn膜完整无精斑”主张无罪辩护,试图用片面医学结论否定x侵事实。

实则混淆了qj罪的法律要件——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即构成犯罪,生理指征不能替代主观意愿认定。

男方仗着有未婚夫的身份,没有普通的qj案那样有爽感!再加上被某些律师忽悠,所以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还能翻案。

但我们国家的法律可不是以你有没有爽感来评判的,如果其他国家的法律是这样的评判标准,那这个律师绝对是个隐藏很深的间谍,想拿他们国家的标准来对抗我们国家的司法公正。

女方是个好女孩,一直洁身自好,这都能成你们钻法律条文漏洞的理由?如果女孩不是第一次,你们是不是说得更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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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舆论若干观点

部分网民将彩礼与x侵指控关联,炮制“仙人跳”阴谋论;

伪科学观点将cn膜完整等同于未发生侵害,刻意忽视暴力胁迫与反抗痕迹;

更有言论质疑“不私了即诬告”,将司法维权污名为“小题大做”。

更深层偏见体现在:将女方母亲推动报警解读为“母女合谋”,将女性维权泛化为“教唆勒索”,甚至将个案上升至“女性诬告导致男性恐婚”的性别对立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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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语观点

我想问张嘴就指责女方的“圣人”们:这个女孩现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错在哪了?这个女孩是不是吃了亏?是不是受了委屈?

可怜的她受了委屈,开始的时候还在听从家人的话,选择了忍气吞声,只想去要点补偿,打算这事就揭过去了,就这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会提的要求。

却被那“典型的市井小民”一家人拿捏,因此愤而反抗。

结果被各位“圣人”认为其选择司法途径是“小题大做”,甚至嘲讽“以后谁敢娶”,还被解读为“坐地起价”,甚至被污名化为“以x侵为筹码谋利”

有的“圣人”说:夫妻间也有用强的,很多夫妻都是这样过来的。的确,丈夫兴奋地做了施暴者,大部分妻子也忍气吞声了。

但也有个别忍受不了的,半夜拿d把男方剁了,妻子自己变成了施暴者。

这样的事已经不是什么大新闻了吧。

各位“圣人”什么都懂,就不懂什么是尊重。这个可怜的女孩是个活生生的人,也是有自己想法的,可有人尊重过她的想法吗?

人在做,天有没有在看?我不知道,但是人人心中都有杆秤是肯定的。

如果女孩吞下这份委屈嫁过去,可心中的那根刺还是没拔掉。哪天被刺的位置忽然化脓了,半夜一冲动也拿d把对方剁了,各位“圣人”那时又该如何评论司法公正?

请各位“圣人”摸着自己的胸口,扪心自问一下,感受自己的“三观”是否偏了。若是偏了就删除自己的发言,如果认为你们的“三观”没偏,那就请随意。多年后肯定有人帮你们回忆,毕竟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1 阅读:173
评论列表
  • 2025-04-24 10:42

    哈哈哈哈,事后处女膜完整,事后要求房产加名不加报警[得瑟]

  • 2025-04-25 05:03

    你是圣人,昧着良心说瞎话!

  • 2025-04-25 13:19

    大部分人都是没有思考能力,被卖了,还在后面摇旗呐喊,可叹可悲可笑[笑着哭]

  • 2025-04-26 17:33

    真恶心,女方是二婚,还处女膜完整,仅此一条就说明是人渣

  • 2025-04-24 07:53

    真恶心!

  • 2025-04-29 02:12

    大家注意,女拳和资本大军已经下场了,开始洗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