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孩子捡到了一个戒指,不过年仅四岁的他对于一些事并不是很懂,拿了一会儿便将戒指随手丢掉了。
可是这一下子便出了问题,因为戒指确实是被孩子捡到过,失主便找上了你,并且还要讨要赔偿,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办?
对于这样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网友脑子里应该都有着一个想法,那就是不予理会,因为孩子并没有将戒指据为己有。
这样的想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确实是合理的,毕竟戒指确实不在他们手中,捡到了归还是正常的,这没有捡走为什么还要赔偿呢?
可是事情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有网友也是讲述了自己遇到过的一些类似情况,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小女孩捡到了一部手机,在当时也算是新款的手机,价格也不便宜。
小女孩在捡到之后也并没有想据为己有,在电话来的时候,他也是接到了电话,在问清楚之后,也是决定将手机给失主还回去。
于是便一个人坐上了公交车,前往了寻找失主的道路,也正是在这个环节,意外也随之出现了,在公交车上手机居然被小偷给偷走了。
结果失主看到小女孩拿不出手机,就算手机真的是被小偷给偷走了,他也确实是找不到小偷的,不过眼前的小女孩却是看起来很好欺负的。
于是,失主便赖上了小女孩,一口咬定是小女孩捡到了自己的手机,结果现在拿不出来,小女孩想要争辩,却也没有办法,最终也是小女孩赔了钱。
诸如此类的情况其实也并非个例,还是有很多这样的情况的,还有网友在骑共享单车的时候发现前面的篮子里有一个大袋子。
随便翻看了一下,发现里面都是一些瓶瓶罐罐什么的,于是也就没怎么在意,觉得应该是谁把垃圾放在这里了,还想着这人真没有公德心。
于是他便做了一次好人,将这个大袋子扔进了垃圾桶里,然而这一扔却扔出了问题,好心办坏事了。
原来袋子里的瓶瓶罐罐竟然是名贵化妆品,而失主的发现之后也是一路查着监控找了过来,结果也是可想而知,这位网友也是进行了赔偿。
不过也有一些不一样的故事,有一位网友讲述自己是在海边玩的,然后捡到了一部手机,同样是最新款的。
很快手机那边便来了电话,接通之后便传来了一股很不友好的声音,上来就说手机很贵,并且要求网友赶紧将手机给送回去。
网友也很纳闷,明明自己只是捡到了手机,这怎么搞得跟犯了什么大错一样,一时间居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电话那边明显也着急了,当即表示是如果不把手机还回去就要报警了,这一说也是把网友给气笑了,于是也是一不小心把手机给掉海里了,结果也是不了了之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也还是让不少网友感到疑惑的,为什么明明不是故意偷窃的,甚至还存在着出于好心的目的,为何会要捡到东西的人背锅赔偿呢?
对于这种情况,其实简单的争论并没有办法来解决对错,还是要从法律的方面来解决这些事了。
一般情况下来看,因为一般行为所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需要同时满足行为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事能力和行为人造成了他人损失这两点的。
一般侵权成立是需要过错行为和损失为前提条件才能成立侵权关系的,简单点来说,那就是有过错行为,失主也确实因此而有了损失,那么便是成立了侵权关系。
说到这里,或许有网友觉得这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这只是捡到了东西,而并非是什么犯罪行为。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有关遗失物,法律其实也是有规定的,那就是捡到遗失物的人要尽快归还或许是尽快送到公安机关,在此之前还是需要妥善保管的。
说到这里,事情其实就明了了起来,前面的情况是因为捡到了遗失物,并没有进行妥善保管,这便成了过错行为,而失主也确实有了损失,这便形成了侵权关系。
那回归正题来看,如果是在自己四岁的孩子捡到了戒指,然后随手丢掉,失主来索求赔偿,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来看,因为孩子捡到了戒指,这一刻,便有了保管和上交的义务,但是又丢掉了,并没有归还或者是公安机关,更没有妥善保管,失主也受到了损失,这是否成立了侵权关系呢?
而这一情况其实还有一点的,那就是小孩子是否有承担责任的义务,毕竟一些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还是在的。
对此,其实也是有说法的,小孩子犯了过错,监护人是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的,那这么说,大人是不是就要赔偿失主损失呢?
答案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小孩子只有四岁,其本身并没有判断出戒指价格的能力,甚至还有可能无法辨别这是个什么东西。
也就是说,小孩子压根不知道这戒指是个什么玩意儿,属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说并没有承担保管和上交的义务。而大人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这也就意味着监护人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也就是说,有义务没有履行的,才需要承担起这份责任,而大人尽监护职责的前提也是要有职责。
对于这样的情况,网友们也是感慨纷纷,甚至还有一些网友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身为监护人不应该躲在四岁孩子后面,而是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孩子做错事固然是要讲的,但是遇到了事情,要做的还是给孩子遮风挡雨,可以自己问一下孩子是否拿了戒指,但绝不应该让人来质问孩子是否偷了东西。
就如同前面所讲的一般,小孩子还没有辨别的能力,又怎么能将他拉入风波中呢?孩子的成长远比戒指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