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办离婚带男友,丈夫认为尊严受伤扇其耳光,将其打成重伤

法律人叶某 2023-02-14 12:22:40

2021年,陕西渭南男子张某某与妻子曹某某到民政局准备办离婚手续时,因妻子与其男朋友一同前来,男子觉得自己尊严受到伤害,争吵中便朝妻子脸上扇了一个耳光,致其当场倒地。经司法鉴定,曹某某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叶律说法】

冲动是魔鬼。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妻子就和男友曹某某在一起了,还一起来给张某某办理离婚,不仅构成婚内出轨,还挑衅意味十足,但是张某某失手打人,造成重伤的后果就太过于冲动,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1、妻子曹某某在没有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与婚外异性存在男女朋友关系,是否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犯罪行为包括骗取合法结婚证和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曹某某在已婚状态下和异性同居并生育子女,严重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如果两人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外界也认为两人属于夫妻关系,那么曹某某就构成重婚罪。曹某某的男友在明知曹某某没有离婚的状态下,仍然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构成重婚罪。2、妻子曹某某婚内出轨,丈夫张某某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②与他人同居③实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⑤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其他重大过错”就包括了因出轨而导致的离婚。

曹某某持续出轨婚外异性,其行为已经远远超过了出轨的范围,侵犯了丈夫的婚姻权利,丈夫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的损害赔偿,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

3、曹某某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诉诸武力,涉嫌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某某因为不满妻子与男友交往,随意殴打妻子,侵犯了妻子的身体健康权,经司法鉴定伤害后果为重伤,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涉嫌故意伤害罪。鉴于妻子婚内出轨,存在过错,张某某要被从宽处罚,可能会被判处五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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