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1月24日披露,受到来自立陶宛和美国压力,欧盟似乎打算在期限前先重启案件,再重新“冻结”诉讼程序,为收集证据争取时间。
众所周知,去年的1月25日,欧盟以“技术原因”为由,暂停了与中国围绕所谓“立陶宛受经济胁迫”一事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按照WTO的规定,若12个月内不重启诉讼,此案将自动失效。

欧盟也清楚,就算启动所谓的诉讼,也找不到有效的证据,不然,也不会在12个月内都找不到重启诉讼的依据。反过来,既然找不到依据,也就说明中国对立陶宛的反制,不是什么经济胁迫,而是正常的反制手段,欧盟以经济胁迫来起诉中国,就是瞪着眼睛说瞎话。
要知道,中国之所以对立陶宛采取反制措施,是因为立陶宛侵犯了中国的核心利益,让顽固谋求“台独”的台湾当局以“台湾”名义在维尔纽斯设立代表处,这在欧洲也是唯一的一个,行为极其恶劣。如果中国不采取反制措施,就等于认可了立陶宛的错误行为,给“台独”势力有机可乘。显然,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也是需要坚决打击的。

面对中国的反制,立陶宛不仅不反思,反而在美国的支持下,更加肆无忌惮地与台湾方面加强联系,并和美国一起给欧盟施加压力,让欧盟以所谓的“经济胁迫”之名,对中国发起诉讼。毫无疑问,这是恶人先告状,中国怎么可能做出让步呢?中国企业还怎么可能与这样的国家发生经济往来呢?

也就是说,立陶宛被中国制裁、被中国企业抛弃,完全是咎由自取,是中国企业对立陶宛恶劣行为的强力反击。立陶宛想借助美国和欧盟的力量来对抗中国,想通过所谓的诉讼来逼迫中国做出让步,完全是白日做梦。但凡能够找到充足的依据,就不会将诉讼一直搁置。就算把期限放得再长,也不可能找到有效的证据。

我们说,国家不分大小,规矩都是一样。按照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1991年9月14日中立正式建交,也是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基础的。如果立陶宛与台湾有官方关系,就不可能与中国建交,中国也不会在立陶宛独立问题上给予政治支持。没有想到,立陶宛竟恩将仇报,公然支持“台独”势力,中国当然要予以坚决反制了。

也正因为如此,不管欧盟的行为如何,也不管立陶宛和美国如何给欧盟施加压力,只要立陶宛不认真纠正自己的错误,真心向中国认错,中国对立陶宛的反制都不可能放松,中国企业也不可能与立陶宛发展贸易关系。而立陶宛因为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切断而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那只能是活该。希望立陶宛新政府能够改邪归正,纠正前任政府的错误行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取消一切与台湾的官方关系。也只有这样,中立关系才能回到正常轨道,中立两国的经贸合作才能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