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真的太颠了!
一边是,贵州的三人行婚礼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另一边,山西强奸案,给完彩礼强迫女方发生性行为。
三人行婚礼,究竟是闹哪出?
一男子竟然和前妻、现任一起结婚了,这是什么迷惑操作?
更离谱的是,三方父母都知情,都同意了!
这究竟是什么回事?
关于三人同时结婚的这件事,还得从那张奇葩的婚礼邀请函开始说起。
4月17日,一张“二女一男”的结婚照被发布到网络上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除了结婚照以外,这名男子的抖音短视频里,还有他与两名女子的互动,说明这张照片不是修图。
起初,大家以为这只是发布者的一个恶搞行为,毕竟众所周知,咱们国家是奉行“一夫一妻制”,总不能知法犯法吧?
结果再看邀请函上的名字,果真印着一个男方和两个女方,而且婚礼日期就定在4月19日。
不仅如此,男方还将自己和朋友的聊天记录发了出来。
在记录中能够明显看到,他不仅没有意识到这个行为违法,而且字里行间,甚至还感到了一丝骄傲和炫耀。
这下可轮到网友们炸开锅了: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个世界终于癫成了我无法想象的样子!
了解事情原委后,真的是三观都震碎了!
原来,男方有过一段婚姻,虽然和前妻离了婚,但是一直保持着暧昧关系。
但同时男方又谈了新女朋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这男的,一边勾搭前妻,一遍放不下新女朋友,一番商量之后,决定3个人一起结婚!
本以为3方父母会出来反对,结果父母不但不劝阻,反而还表示举双手赞成。
网友调侃,这真的是电视剧狗血剧情照进现实:
“不知道我眼睛有问题,还是这个这三家人脑子有问题,家里人也不阻止吗?”
事件发酵之后,除了当事人,所有单位都慌了。
当地警方立刻叫停了这场婚礼,并且介入了调查,那么这场婚礼最后顺利进行了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婚礼一直按照一个新郎和一个新娘来计划的,当时拍照的时候也是说拍着玩,对三人婚礼并不知情。”
三人婚礼一经曝光,第一个受到影响的,自然是承办婚礼的酒店,那么酒店究竟是“助纣为虐”还是“蒙在鼓里”?
4月17日当天,承办这场婚礼的世纪佳缘宴会中心发表声明,宣布“取消特殊婚礼预定”,并也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对比大家的反应就能够发现,三人婚礼是被强烈反对的,没有人会支持他们的这个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按照原本的计划,这个男人真的准备举行“三人婚礼”吗?
“只是为了博流量恶搞拍的,没有想要真的三人结婚。”
在当地妇联对男子进行问讯之后,他最终还是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动机,称自己只是在制造一个噱头。
但没想到的是,此话一出,引来了舆论更加疯狂的轰炸。
“搞出这么大动静,一句轻飘飘的博眼球就揭过了?”
“拿蠢笨当搞笑,触碰了法律底线,就应该被严惩!否则谁都向他一样乱来。”
那么这个男的真的犯法了吗?
瞎胡闹的代价
有些人认为,这个男的只是在网上开了个玩笑,既没有真的同时和两个人领证,也没有同时与两个人举办婚礼,应该不算违法;
但有些人又认为,他既然都在网上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最后影响还这么恶劣,是一定会受到惩罚的。
一时之间,大家都在评论区炸开了锅,都在猜测这件事的后续会怎么发展。
俗话说得好,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对于这件事,网上有两位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来自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丁嫣律师表示,因为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应该要分成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就是这个男人和其中一个女的已经领了证,但又公开与另一个女的结婚,此举是犯了重婚罪;
第二种,就是男人和两个女人都未领证,但是公开进行婚礼或是共同生活,这同样也是犯了重婚罪。
不过从目前来看,无论是同时结婚,还是只和一个人结婚,这场婚礼最后都被迫取消,无法再进行了,所以就不满足律师说的公开举行婚礼的条件。
但大家以为,这样新郎就没事了吗?
还没说完呢,除了上面说到的两种情况以外,丁律师和来自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妮律师都认为:
恶意博眼球炒作,因挑战公序良俗引发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涉事人员也应该会受到处分。
但最终究竟是新郎一个人被罚还是三人行都受到教育,那就要等官方的处理结果了。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看完这场“三人行婚礼”,我仍旧心有余悸,现如今社会上的乱象实在是屡禁不止,就比如前几天刚刚进行二审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这个案子相较于“三人行婚礼”,影响要更大、更加恶劣,很多人一定会感到疑惑。
“订婚”和“强奸”这两个词究竟是怎么联系到一起的?这个事还要从2023年开始说起。
当时原告和被告在经历了一段恋爱关系之后,有了结婚的打算。
于是,订婚提上日程,双方也都将彩礼和嫁妆给备好了。
但谁能想到,就在订婚当日,意外却出现了。
本来是大喜的日子,结果隔天女方就将男方告上了法庭,控告对方强奸。
按理说,二人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关系应该很亲密了才对,为何还会出现“强奸”这种强迫女性意愿的说辞呢?
原来在订婚当晚,男方就想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但是女方坚持要等到结婚之后才可以。
事情发生之后,男方坚持称双方都是自愿的,而女方则以她试图逃跑,结果跑到电梯又被男方强行拖拽回房间等理由,坚持自己是被侵犯了。
其实这个案子早在一审的时候,法院就已经宣判男方有罪。
但男方的母亲不服气,因为虽然女方的身体有淤青,但搜证时并未在女方的体内提取到男方的DNA。
所以男方不仅二次上诉,还将案件的内容爆料在了网上,试图引发舆论共鸣。
可没想到,最后二审经法院审理宣判,还是驳回了男方诉求,继续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二审宣判后,这个案子同样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但更多网友还是替男方感到不值,不仅钱搭进去了,这下人都进去了。
一个是只顾自己意愿的的“三人行婚礼”,另一个是罔顾他人意愿,的“订婚强奸案”,这个社会究竟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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