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尹光德案是近年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备受关注的典型案件之一。该案以尹光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长期盘踞大足区,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数十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案件审理过程中,尹光德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为其“保护伞”的戏剧性情节,更将此案推向舆论风口浪尖。
尹光德绰号“德莽子”,早年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2012年因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然而,刑满释放后,他并未收敛,反而纠集劳改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3年12月,尹光德出狱后便伙同廖清伟等人强行在大足区地下赌场占股,次月更因争抢赌场利益将另一名社会人员何泽砍伤,这一事件标志着其犯罪团伙的正式成型。
为巩固势力,尹光德通过开设赌场、成立暴力讨债公司、利用组织影响力进行经济活动等方式聚敛财富。2014年至2018年间,该组织在大足区龙水镇、棠香街道等地开设多处流动赌场,以“起码股”等赌博形式吸引赌客,甚至在警方多次捣毁后仍能迅速恢复营业。为垄断赌场行业,尹光德等人对竞争对手实施暴力威胁,导致多名赌场经营者被迫退出。
二、暴力讨债与非法拘禁的猖獗2016年4月,尹光德成立重庆辰冠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表面经营商务信息咨询,实则专门从事非法讨债。该公司通过暴力、威胁手段为他人追讨债务,逐渐成为尹光德团伙的核心经济来源之一。据起诉书披露,2016年夏天,陈某委托辰冠公司向邹某追讨20万元欠款,龙优华等人将邹某挟持至尹光德控制的仁忠茶楼,并对其实施殴打。类似案件在两年内频发,多名债务人因不堪暴力威胁被迫支付高额利息或变卖财产。
非法拘禁成为该组织控制债务人的常用手段。2017年6月,陈某均委托蒋某向邓某追讨200余万元欠款,蒋某等人将邓某非法拘禁于仁忠茶楼,期间通过殴打、恐吓等方式逼迫其签署还款协议。这种以“软暴力”与“硬暴力”相结合的讨债模式,使当地民间经济纠纷陷入恶性循环,多名企业主因债务纠纷被迫停产,甚至举家外逃。
三、暴力犯罪与组织架构的严密性尹光德团伙的暴力犯罪手段极为恶劣。为树立非法权威,该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2014年至2018年间,其成员在公共场所持砍刀、棒球棒等凶器殴打他人,导致8人轻伤、10人轻微伤。例如,2017年某日,尹光德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指使手下在龙水镇街头持械围殴对方,造成多人受伤,现场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引发社会恐慌。
该组织内部管理严密,形成“打压竞争对手”“维护组织威名”“遇事一起上”等不成文规矩。骨干成员廖清伟、肖如强等人负责赌场运营与暴力讨债,一般成员需定期向组织缴纳“保护费”。为逃避司法打击,尹光德要求成员统一口径、销毁犯罪证据,甚至安排专人监视公安机关动向。此外,该组织还通过聚餐、娱乐等方式强化成员忠诚度,尹光德与主诉检察官唐浩的“熟人关系”便是通过此类活动建立。
四、当庭指认“保护伞”与司法调查2019年11月18日,该案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尹光德突然指认主诉检察官唐浩为其“保护伞”,称二人熟识且存在利益输送。他当庭陈述,曾与唐浩多次在娱乐场所消费,唐浩还曾协调其与其他社会大哥的纠纷,并收受其1万余元现金。此言一出,审判长宣布休庭20分钟,随后决定继续审理,但唐浩仍担任第一公诉人。
事件引发舆论哗然后,重庆市扫黑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尹光德指认内容展开核查。经调查,官方认定唐浩与尹光德确为旧识,但不存在“保护伞”关系,相关指认不属实。然而,该插曲导致案件管辖权变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渝北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五、司法审判与黑恶势力的覆灭2020年9月29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对尹光德等2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尹光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等六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25人被并处罚金。法院同时追缴该组织违法所得769万余元,并没收作案工具。
判决指出,尹光德团伙通过暴力手段控制大足区赌场行业,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与社会稳定。其犯罪活动呈现组织化、规模化特征,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特征。
持有毒品判两年,起到了恶名昭彰的效果,浑人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