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发文,通报了男医护进女生宿舍楼受阻事件。
主打的就是一个否认:
不存在值周学生和宿管员阻碍救护人员上楼问题。
但仔细看这份通报,却有点似是而非。
校方也承认,急救人员约14:03到达宿舍楼,值周的学生打电话联系宿管,然后约14:05分急救人员上楼。
让急救人员在楼下等了约两分钟,这叫“立即同意上楼”?这叫“不存在阻碍救护人员上楼”?
本来丝毫不需要犹豫的事情,还要打电话给宿管请示才能上楼,这不是“阻碍”是什么?
我感觉自己都快不认识汉字了,难道淄博职业学院和我们用的不是同一种汉语?
就像网友说的,救护车可以闯5秒的红灯,但在宿舍楼下却要等120秒。
还是学校觉得,耽误两分钟,根本就不是事?亏你们还知道他们是“急救人员”。
新闻哥说得好:天大地大法律大,都不如大学宿舍门口的规矩大。
甚至,直到现在,学校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有记者说有很多人质疑通报,能不能发监控视频,校方人员撂下一句话就把电话挂了:
那你就质疑吧!
最近,类似的事情还不少。
11月24日,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一名学生,因亲属病危临终需回家,买了当天最早的航班,向老师请好了假,但跪求宿管凌晨开门未果,最终也没能见上家人最后一面。
11月10日,齐鲁工业大学,一栋宿舍楼发生火灾,学生需要紧急逃生。但因为安装在宿舍楼门的闸机没有打开,大家撤离时不得不一个个刷脸才能出去。事后校方还回应:因为当时人太多了,肯定得刷脸,要不怎么保证学生的安全?
短短一个月,就发生好几起类似事件,怪不得作者项栋梁吐槽,对大学生的圈养式管理已经到了变态的程度。
认为刷脸比逃命重要,认为男女之大防比救命重要,认为门禁比见亲人最后一面重要,这让我想起王小波在《人性的逆转》里提到的七十年代发生的一件事。
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杆没捞上来,人也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
王小波说,这件事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知青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结论是:国家的一根稻草落下水也要去追。
在我看来,最近发生的事情,不过是人命抵不过电杆的延续。
只是,当初国家的电杆,让位给了更世俗化的规矩罢了。
我知道这里面有实际的责任问题,比如,如果宿管放学生凌晨出去,出了事谁来负责。
可在那种成年人有紧急情况且自愿外出的情况下,万一出事了,责任自然由本人承担,这种担忧是多余且不合理的,而且,在另外两件事里,完全没有这种顾虑。
奔丧、急救和火灾,都不能打破学校的规矩,对生命的重视和尊重,在如此紧急的时刻,都要让位于程序和责任,足以说明,我们的生命教育出了问题。
我们被教育要爱护公物、遵守纪律,却鲜少有人告诉我们要爱惜和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更很少人告诉我们,在紧急的时候,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一切都可以往后推。
罗翔老师讲“紧急避险”时,举过一个例子。有学生问他,如果熊猫咬你快咬死了,能不能进行紧急避险?
罗翔的答案很简单,当然可以,不但可以紧急避险,就算20天没吃饭快饿死了,熊猫也是可以吃的,烧着吃、烤着吃都可以。如果快冻死快饿死了,见熊猫杀熊猫,见东北虎杀东北虎,见金丝猴吃金丝猴。
原因很简单,熊猫是国宝,但我们是人,是无价之宝,和熊猫比起来,人命更重要。
罗翔说,当时那个同学问出这个问题,他很纳闷,这居然会成为一个问题。
罗翔老师不理解的是,这样的问题,在很多人那里,真的就是个问题。就连我自己第一次看那段视频的时候,也在犹豫,为了自己的安全,能不能杀死熊猫呢。
整个的教育体系,没有给生命教育留下足够的空间,我们设立的程序和责任机制,也没有给对生命的重视和尊重留下空间。
在这个体系里,我们被教育得太老实,太乖了,能不能上楼要打电话请示,不能出宿舍门要下跪,火灾了也得一个个刷脸。
我们很多人记住了很多社会规范和准则,却恰恰在最感性最本性的层面,丧失了对生命的直觉。
最后,我想起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假药贩子张长林落网后,本可以举报程勇立功,但他却没有这么做。我想,这不止是因为他有所谓的“江湖义气”,更是因为,他知道程勇身后,有无数条翘首以待的生命,他不能断了他们的活路。
我们的学校教育出来的人,对生命的感触,不应该不如一个假药贩子。
对吧?
—The End—
作者:魏春亮
首发:亮见,ID:liangjian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