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档,相信很多看过电影《第二十条》的观众都对正当防卫感触颇深,这不仅代表着我国对正当防卫的法律在不断完善,更代表着“法,不能对不法让步”。这不,龙年首个正当防卫判例在近日被公布,宣判结果大快人心!
案件回顾:去年7月,容女士带着8万现金准备开车出车库,这时在旁边早就埋伏好的两名劫匪分别在左右两边开始用铁具猛砸车窗,并且拉扯容女士的头发,抢走了装有现金的包,随后两人上了另一名同伙的摩托车扬长而去。
容女士当时虽然很害怕,但却一脚油门撞上了前面的摩托车,最终造成一名劫匪当场死亡,另外两名劫匪也很快被抓获。
结果在警方调查后发现,这3个人都是惯犯,抢劫时间长达一年,而且身上都背着很多案子,平时主要就是踩点单身女性,一旦发现有机会就会动手抢劫。而对于撞死劫匪这件事,当时在司法界还是具有一定争议的,原因就是大家认为的正当防卫,是应该发生在不法侵害时进行的,但此案中劫匪已经逃跑了,对司机的抢劫行为已经结束,并且对受害人没有人身威胁了,这时女司机再开车去撞人,是不是已经过了正当防卫的时效了呢?
为此,被撞死劫匪的家属对容女士进行了起诉,而佛山中院给出的终审结果是,女司机属于正当防卫!
顺德法院认为,虽然劫匪在抢劫后准备逃离,但却还没有逃成,并且仍然在被害人视线范围,所以可以认定为抢劫行为还在持续进行中,而对于另外两个劫匪,也分别判罚了12年和11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让大家重新对正当防卫有了新的定义!
不得不承认,在这次的判罚中,佛山中院给出的判罚依据刚正有力,也是对正当防卫处罚的一次精准把握。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没想到开年之初就让全国人民看到了这样一起公平公正的处罚,简直是振奋人心,震慑犯罪!
看来这一撞,不仅撞出了正义,还撞出了老百姓对于正当防卫的底气!那些不法分子们,你们还敢违法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