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简介
北京服装学院1959年2月建校,原名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北京化纤工学院),是由原纺织工业部建设的、以化学纤维高等教育为主的重点院校。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为我国第一所服装高校。1998年划转北京市管理。

学校目前设有9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学院(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时尚传播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语言文化学院、美术学院),2个教学部门(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以及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校在校生8700余人,其中,本科生59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940余人,留学生18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700余人。有29个本科专业,4个双学位专业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级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二级学科。建设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50人,其中包括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长城学者培养计划、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十佳设计师在内的专任教师531人,教授72人,副教授176人。积极邀请行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学者专家担任兼职导师:其中,聘请蒋士成、俞建勇、王中林等院士8名;聘请范金土、常沙娜、王受之、王亚蓉等知名学者25人,聘请毛继鸿、陈野槐等知名企业家25人;聘请李春珂、文乾刚等国家级中国工艺美术大师7人。 学校拥有的民族服饰博物馆,是中国第一家服饰类专业博物馆、全国“十佳”特色博物馆。博物馆收藏有中国各民族的服装、饰品、织物、蜡染、刺绣等一万余件,集收藏、展示、科研、教学为一体:以设计、应用为导向建构民族服饰数据库,建立了中国民族传统服饰工艺传习馆,已经成为民族服饰文化的基因库、服务教学科研的特色专业资源。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以民族传统服饰馆藏与展示,满足大众对传统文化的审美需求,引导时尚文化审美,弘扬传播中国文化。先后被授予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北京市科普教育基地、北京市青少年外事交流基地的称号。 学校坚持“求是创新、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服装引领、艺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设有8个教育院部及北京市级科研机构,建设了中关村服饰时尚设计产业创新园,在我国时尚、设计产业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示范性、开拓性进展。学校积极服务纺织服装行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办学优势与特色日益凸显,先后与福建晋江、山东青岛,河北容城、陕西榆林、浙江嘉兴海宁、宁夏吴忠等产业集群地以及北京爱慕、白领、依文公司,浙江雅戈尔集团、彩虹庄公司,福建安踏、柒牌、361度、七匹狼公司,山东即发集团,江苏晨风集团等重要企业开展深度战略合作,建立了北服-爱慕人体工学研究所、361°-北服高性能运动服装设计研发中心、北服南山中国职业装研究院等校企研发机构。“十二五”以来,教师承担国家、省部级及各类科研项目600多项,授权专利151件,获得包括连续三年国家科技奖在内的国家、省部级奖励28项,其中王锐教授主持的“PTT和原位功能化PET聚合及其复合纤维制备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2016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学校形成了“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特色现代服装时尚教育教学体系,教育教学水平日益提高,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科技创新,全面服务社会和北京时装之都建设,积极服务社会,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成为引领行业产业发展和首都时尚、设计、文化创意产业的主力军。先后承担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服装设计制作,2011年深圳大运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2016年里约奥运会的服装设计制作,2009年建国60周年群众游行方阵服装设计,以及有关行业系统具有特殊要求的服装设计,如神舟七、九、十、十一系列航天服饰及舱内用鞋设计制作、南北极科考队手表的设计研发等重要设计创新工作。尤其是承担的2014年APEC会议领导人服装设计制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学校致力于现代生活方式设计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及民族服饰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设计、艺术类学生在各类国际、国内时尚重要赛事中处于领先地位,被誉为“中国服装设计师的摇篮”。服饰、服装、珠宝、艺术等设计专业学生获得包括2013年美国AOF国际大赛金奖、2015年银奖,中国设计师协会举办的“汉帛杯”国际设计大赛金银奖等国际、国家级金银奖百余项。尤其是在HRD国际钻饰设计大赛中,全球1000多件作品参赛,44件入围,中国入围的8件作品中6件来自我校。为此,比利时王储妃专程来我校主持大赛中国赛区的颁奖仪式。服装表演专业独树一帜,学生培养水平全国第一,多年来在国际国内模特大赛中成绩突出,获得包括第66届(2016年)世界小姐中国区总冠军、中国超模大赛等国际、国家级奖项冠亚军。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立足首都,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始终立于服装高等教育的前沿。学校与包括伦敦艺术大学(1986年由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伦敦时装学院、坎伯威尔艺术学院、切尔西艺术与设计学院、温布尔登艺术学院等联合而成)、纽约时装学院(FIT)、纽约帕森斯设计学院、美国康奈尔大学、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巴黎ESMOD高等国际时装设计学院、日本文化女子学苑大学、比利时安德卫普大学、澳大利亚皇家艺术学院、西班牙马德里理工大学、南非德班理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国际知名时尚院校在内的40余所大学,以及秘鲁出口和旅游促进委员会、波兰凯尔采市政府、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等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聘请了英国皇家艺术学会院士、国际纺织学会院士、美国康奈尔大学纺织与服装设计主任范金土教授,英国伦敦艺术大学副校长、伦敦时装学院院长Frances Corner教授,英国伦敦艺术大学前副校长、中央圣马丁设计学院前院长Jane Replay教授等国际知名专家学者为特聘教授。 学校以独特的办学优势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以富有成效的服装服饰教育实践,有力彰显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文化传承、文化传播,引领了人民的生活时尚、文明传承和文化创新,对我国服装、设计、时尚和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做出了独特的突出贡献。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被《时装商业评论》(《Business Of Fashion》)评为中国最好的时尚高校,在全球时尚教育院校本科课程中位居前列,研究生课程“最佳长远价值”国际排名第2名,真正成为了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时尚高等学府”。
北京服装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服装学院,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学校地址:樱花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芍药居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甲1号;牡丹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29号;昌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道北文化路1号。第四条 学校是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以“以艺为主、服装引领、艺工融合”为办学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层次人才。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艺术类、普通类。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第六条 招生工作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中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专业在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中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动画、绘画、绘画(学校美育)、中国画、雕塑、摄影专业不组织校考,认可省级艺术类统考成绩,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北京市“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编制分区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类)特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予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广告学、传播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表演、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色觉异常‖度(俗称色盲)考生不予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广告学、传播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表演、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蓝、绿、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第十三条 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招生计划如有剩余,将进行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办法为: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至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如有小数向上取整)。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对考生高考文化课无单科成绩要求。文化过线校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相对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控制线)高低排序;如仍然相同,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第二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北京市“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北京市“外培计划”要求艺术类专业考生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普通类专业考生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110分(150分制),我校“外培计划”共同培养院校为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第六章 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共建项目
第二十三条 按照北京服装学院(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共建项目)单独设置院校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二十四条 共建项目招生专业为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为准。。第二十五条 该项目录取考生的大学四年培养地点为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固安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永定北路5号),学生在校期间培养及管理以培养执行单位为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按照目前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学费收取标准如下:

第二十七条 住宿情况①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艺术与科技、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或芍药居校区住宿、就读。②其它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在昌平校区住宿、就读;第二学年开始后在樱花园校区或芍药居校区住宿、就读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资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邮政编码:100029
2021-2023年录取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