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各方对乡镇街道低保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要求传递来的压力还是挺大的。
比如,低保清理。老年享受对象去儿女家常住,一住就是好多年。生了大病后更不回来,弄不好就会死在那儿。当地殡仪馆掌握不了情况、村里也不知情,即使知情也不会与拿掉低保联系起来,报告民政更无从谈起。况且在村干部眼里,大数据无所不能。仿佛只要地球上发生的事,没有哪一台电脑是掌握不了的。
这就给低保清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总不能经常去问谁谁死没死。所以就会导致人去世可几年,还照样领低保的现象发生。
审计、巡察冷不丁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就会要求把多领的钱追回。他们会把指示下达到民政局,由民政局督促乡镇街道经办人限期追缴,然后把钱退回财政专户。如不能及时追回,一是要处分人,第二是要自己掏钱垫上。其实就是追回了,也不一定就不处理人,因为毕竟救助资金造成了损失。
追不回,找不到人怎么办?没人理会这些问题。把责任推到村里?拉倒吧!根本没人理你的。自己不垫钱就等着处分吧。
乡镇街道民政掌握到的低保户死亡信息,一是本殡仪馆反馈,二是村里反馈,三是亲属反馈。后面两条基本指望不上。现在可能情形好多了,因为纪委对村里追责开始严了。所以低保户一旦死在外地,不知道会牵连多少人。但是对不报告实情的低保户亲属,一直没有任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