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与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她当时自我安慰是:“自知系贾母将他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理,遂和宝玉偷试了一番,幸无人撞见。”
事实是如此么?其实并不是这样。如果仔细追究袭人与贾宝玉的“偷试”是有问题的。
首先,袭人不是贾宝玉的丫头,而是贾母的丫头。在从属关系上,袭人因为是贾母的大丫头,贾宝玉作为孙子,要因贾母而对袭人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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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的站起接了,又笑道:“这些时,我听见二爷嘴里都换了字眼,赶着这几位大姑娘·们竟叫起名字来。虽然在这屋里,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还该嘴里尊重些才是。若一时半刻偶然叫一声使得;若只管顺口叫起来,怕以后兄弟侄儿照样,便惹人笑话这家子的人眼里没有长辈了。”(引程甲本第六十三回)
林之孝家的这种老家人,人品如何且不谈,却是贾家基本礼教规矩的捍卫者。她听贾宝玉直呼袭人与晴雯的名字,而不叫姐姐,便认为是对长辈的人的不尊重。甚至还说:
“越自己谦逊,越尊重,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不得他。这才是受过调教的公子行事。”(引程甲本第六十三回)
贾宝玉出于对贾母的尊重,非但不应该直呼袭人的名字,而要叫姐姐。甚至别说是人,就是贾母的猫狗宠物,贾宝玉也不应该伤害,又何况是袭人。
袭人可不是傻大姐。她是贾母身边伺候的八个大丫头之一。以身份而论尽管贾府在她们以上还有执事大丫头,但以体面而论,谁也不如这八个人。王夫人也得客客气气。
可贾宝玉却将袭人的清白之身夺了,何尝不也是一种“伤害”?哪怕袭人愿意,也于礼不合!更是对贾母的大不敬。
这件事就像是“违法”之事,贾宝玉就不应该干!而不能分辨什么合不合礼仪规矩!
其次,贾家规矩确实是少爷大了,要安排屋里人伺候,也就是做通房丫头。贾琏的小厮兴儿在第六十五回也说得明白。问题在于贾宝玉“长大”的标准不是袭人衡量的,而是贾母、王夫人等长辈决定和认可。
如果贾母等认为贾宝玉长大了,需要丫头们伺候,授意丫头可以献身伺候。袭人等人再行事也才合理合规合法。
可贾母、王夫人一直认为贾宝玉年纪还小,根本就没有认可他大了。袭人就自以为是的觉得贾母将她给了贾宝玉,可以与其云雨情,谁给她的资格?
最后,女儿的清白是比命还重要的根本。不是说身为丫头就可以随便挥霍。
如果贾宝玉骄奢淫逸,强迫袭人等丫头不从就撵出去,那么她牺牲自己以保全是无可厚非。
可贾宝玉绝不是那种皮肤滥淫的人。袭人要真拒绝,他绝不会真不顾意愿得强求。事实上晴雯就始终保持了清白之身,反而让贾宝玉更加敬重!
而袭人听闻贾宝玉讲述梦中云雨情后,不但不离开,反而“掩面伏身而笑”,本就有“主动”引诱的嫌疑。
她献身贾宝玉,虽牺牲了清白,却也从此站稳第一丫头的地位。成为了进身的筹码。如此玩弄珍宝德行,岂能站得住脚!
袭人与贾宝玉偷试,就让她站在了道德的洼地,被晴雯看不起也是咎由自取。
有观点认为袭人作为丫头,与贾宝玉情投意合,是你情我愿之事。实际上丫头与主子根本不存在什么情投意合。身份不允许!
即便是情投意合,也不表示随便云雨符合礼仪规矩。否则让晴雯和贾宝玉也“情投意合”,林黛玉和贾宝玉更情投意合,不就都可以乱来?
真要是如此,金钏儿也就不用被王夫人撵走了。她只和贾宝玉调笑几句算得了什么!
其实,袭人之所以没事,是她聪明先得到了王夫人的同意,并不证明她做的对。而她在贾宝玉被打后,跑去王夫人跟前披肝沥胆的“表忠心”,背弃贾母投靠王夫人,也是因金钏儿的死而兔死狐悲,害怕步后尘所做的破釜沉舟一搏。
袭人为什么害怕?就是她与贾宝玉不合法不合规也没有正当身份。没有人追究,她也没问题。一旦有人追究,贾宝玉根本护不住她。
金钏儿是如此,晴雯也是如此。袭人正是洞悉了她的危机,才会主动投奔王夫人以求自保。得了王夫人的认可,自然她再做什么都无所谓,没有人会再追究。而她是直到此时才是真正的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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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