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影投诉“水涨船高”,两类新型投诉“抬头”,镇江春节消费投诉与去年基本持平

扬眼 2025-02-08 15:05:18

2025年春节期间,镇江“智慧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41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其中,消费者投诉180件,举报42件,咨询194件。所有投诉举报均在当天分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咨询已全部在线答复。

在受理的180件消费投诉中,商品类投诉79件,占比43.89%;服务类投诉101件,占比56.11%。而值得一提的是,有两类新型投诉观影及“一口价黄金”开始抬头。为此,镇江消协提醒经营者“妥善处理”;消费者则要注意保留维权证据。

观影服务存不足

国家电影局5日发布数据,我国2025年春节档电影票房为95.10亿元,观影人次为1.87亿,创造了新的春节档票房和观影人次纪录。镇江市商务局联合建行镇江分行推出4700张“新春观影惠民券”,吸引众多消费者领券观影,仅镇江苏宁影城1家,假期销售额就超过了160万元。

水涨船高,春节期间涉及观影服务的消费投诉也增多。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包括网购票无法退票或改签、符合儿童免票政策购票后退费难、不给戴眼镜的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方面。

消费者臧女士投诉反映,她购买了3D电影票,进场时影城工作人员告知3D眼镜需自备。臧女士表示,网上购票的时候,平台已标明免费提供3D眼镜,但工作人员坚称3D眼镜需自备。后来,臧女士在检票闸口发现有免费的3D眼镜提供,但由于自己是戴眼镜的,需使用夹片式3D眼镜,被告知需要付费购买。

就此,镇江消协认为,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后,影院就与消费者建立了一种播映服务合同关系。电影院应保质保量提供播放内容,并提供给消费者观看电影所需的观影条件,包括场地、设施设备等。影院放映3D电影需搭配3D眼镜观看,所以3D眼镜也是观影条件之一,不应该以消费者是否戴眼镜而区别对待。

“一口价”金饰欠规范

春节是黄金消费的传统旺季。即便价格一路走高,市场热度不减。消费者关于首饰类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问题、“一口价”黄金首饰销售商家故意隐瞒克重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

1月31日,大年初三。消费者朱女士在一家黄金专柜花18000元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饰品。她询问销售人员饰品有多重,销售人员一直不肯告知,只说“一口价”黄金饰品卖的是款式,没有具体克重;并且,标签上也没有标明克重。

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在镇江某银楼购买黄金饰品时,明确要求商家告知购买克重,但销售人员一直诱导购买“一口价”饰品,口头表示这款饰品有13—14克,而实际上这款饰品只有8克左右。

镇江消协认为,根据“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无论是以“一口价”还是以克重销售,都不应误导消费者,所以在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告知黄金克重时,经营者应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镇江消协特别提醒,去年底我省出台了《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经营服务规范》,希望黄金饰品经营者对照规范要求,完善经营行为;消费者对于商家给出的销售承诺或优惠条件,要通过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并在票据上加盖公章,以便在遇到纠纷时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通讯员 陈红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凌云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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