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启用,济宁两地发布通告

记录邹城真善美 2024-12-12 09:54:47

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动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新增8套移动式(车载视频)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启用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二、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金乡县范围内道路。

三、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停车。

附:

移动式警用汽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鲁H9860警

2、鲁H9656警

3、鲁H9210警

4、鲁H9909警

移动式警用摩托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鲁H9969警

2、鲁H9977警

3、鲁H9979警

4、鲁H9909警

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0日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邹城市启用移动电子违法抓拍系统的通告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6部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现将车载移动违法抓拍设备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抓拍设备

鲁H9053警(警用汽车)

鲁H9194警(警用汽车)

鲁H9177警(警用摩托车)

鲁H9917警(警用摩托车)

鲁H9975警(警用摩托车)

鲁H9988警(警用摩托车)

二、抓拍路段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七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金乡公安微警务、邹鲁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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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邹城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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