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现场会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1-11 14: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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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在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11月11日,市中级法院在泉州市住建领域协同解纷中心召开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现场会,对下一步服务保障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会议传达了近期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意见,泉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果出席会议并作强调讲话。

SUMMARY

会议指出,要以更高的站位看待物业管理提升工作。要深刻领会中央政策精神。从国家治理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根基的战略高度,从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感情角度,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和谐社区的现实维度三个方面看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要全面贯彻省委市委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泉州市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紧盯市委提出的“四升一降”的目标,作到见态度、见行动、见成效。要有力扛起法院司法担当。聚焦好房子、好社区、好街区、好城市的“四好”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把物业管理提升纳入“一把手”重点工作,实行提级管理、一周一调度,为实现“四升一降”目标扛起更大担当、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以更实的审判服务物业管理提升工作。要配强精干力量,在“司法专业化”上下功夫。两级法院要配齐、配强骨干力量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理拖欠物业费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依法打击非法侵占、挪用资金等涉物业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化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行政许可等涉物业行政案件;开展好涉物业专项执行行动。要统一裁判尺度,在“审理精细化”上下功夫。中院对口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条线业务指导职能,对系列案件、群体性案件进行示范调解、示范裁判,促成群体性纠纷整体化解;中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务指导小组要加快出台《全市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指引》,最大限度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基层法院对于潜在的物业群体性纠纷案件及时向中院请示汇报。要加强诉调对接,在“解纷实质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双赢共赢多赢”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物业纠纷预防和化解路径,建立起以问题解决为牵引、诉前化解为主流、诉讼调解为补充、司法判决为示范的递进式物业纠纷解决机制,尽最大努力促成物业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会议强调,要以更优的机制保障物业管理提升工作。要把司法联盟机制用好用强。两级法院要积极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8+X”调度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服务为主、管理为辅、执法支撑“三位一体”的小区治理新模式,实现住宅小区齐抓共管、融合共治的常态化治理。要把司法建议机制用精用实。切实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努力为物业管理开具司法“良方”。及时梳理、总结物业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因案因类向有关单位、行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提示加强监管防范,并积极跟踪建议落实情况,确保司法建议“落地有声”并发挥实效,助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要把普法宣教机制用活用巧。充分重视物业领域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联合开展针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素质和履职能力。

会上,泉州中院民一庭通报了近三年全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审理情况,丰泽法院作了工作介绍。泉州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参加会议。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泉州市住建领域协同解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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