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何子千
香港入境移民计划至今推出已经两年多了,已有不少申请人入境香港定居生活、工作,那么,在香港工作后,所得收入如何缴税呢?在内地缴纳还是香港缴纳,还是要双重征税?在这里我们就基本的常识进行介绍。

谈到缴税,我们首先要清楚一个概念就是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通常情况下,税务居民的征税范围涉及境内境外收入(比如全球征税),非税务居民通常只需就收入来源国进行缴税。
中国内地税务居民判定及征税规则
1. 判定标准有住所原则:若因户籍、家庭或经济利益在中国内地习惯性居住(即使实际未长期居住),即视为内地税务居民。居住时间原则:无住所者在一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累计居住满183天,则视为内地税务居民(境内停留不足24小时不计入天数(如跨境通勤者周一早入境、周五晚离境)。2. 征税范围内地税务居民:需就全球所得(境内+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最高税率45%)。非内地税务居民:仅就中国境内所得纳税(如工资、租金等,税率通常为3%-45%)。
中国香港税务居民判定及征税规则
1、判定标准通常居住:以香港为生活中心,无严格天数要求。居住天数:单一年度内(每年的4月1日-次年的3月31日)累计居住时间大于180天(包括180天);或连续两年累计居大于300天(包括300天)。2. 征税范围(薪俸税)香港税务居民:需就香港本地雇佣所得纳税(税率累进2%-17%或标准税率15%)。非香港税务居民:仅就香港本地雇佣所得纳税(如工作全部在境外进行且报酬由境外支付,可能免税)。

如果一个人既满足香港税务居民的要求,又满足中国内地税务居民的要求,也就是说是双重税务居民,是不是要双重缴纳税收呢?
还真不是这样!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关于《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2019年修订)规定:
1. 收入来源地优先征税权:!工资、劳务报酬等由收入来源地(实际工作地)优先征税。!若同时为两地税务居民,通过协商或按“加比规则”(如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等)判定归属。2. 税收抵免机制:!已在香港缴纳的税款可在内地申报时抵免,避免重复征税。!需保留完税证明、雇佣合同等文件,按内地税务流程申请抵免。

总之,面对持有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身份,如何确定税务身份和如何缴税,不能简单言之,需要具体分析,我们建议可以按以下方法:
首先,明确税务居民身份:记录两地居住天数,评估是否符合任一税务居民标准。其次,合理规划收入来源: 若以香港为主要收入来源,优先满足香港税务居民条件以适用低税率。跨境收入可通过业务分拆、薪酬结构优化(如津贴、分红)降低税负。最后,专业申报支持:涉及两地申报时,建议委托跨境税务机构处理抵免流程。
其实,不仅仅持有中国香港和中国内地身份缴纳税收可以按此步骤,确认缴税方案,持有其他任何两国国家的身份,如中国+美国、中国+加拿大、中国+澳洲......等,均可以如此操作。
更重要的,我们还可以通过提前合理规划居住安排及收入结构,合法优化两地税负。如有复杂个案(如自雇、投资收入等),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我们联系。
附:税率对比简表
税种/地区
内地个人所得税
香港薪俸税
最高税率
45%(综合所得)
17%(累进)或15%(标准)
起征点(年)
6万人民币
13.2万港币(基本免税额)
境外税收抵免
支持(需申报)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