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开国第一经济大案”涉32亿惊动中央,罪魁祸首竟是文盲老太

呱呱聊历史 2023-01-25 19:24:02

1919年,意大利移民查尔斯·庞兹在波士顿发布了一则广告,声称自己正在为一家高效益的企业投资,并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但事实上根本没有什么企业。

当吸引了足够的投资者后,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付给了前一拨投资者,把前一拨投资者变成了自己的活广告。

由于庞兹的第一批投资者都赚到了钱,给庞兹投资的受骗者规模如同滚雪球一样地扩大,短短7个月内就有3万人加入了骗局。

在破产之前,庞兹共拉到了超过1500万美元的资金,在美元实行“金本位制”的年代,美元的购买力相当惊人,1美元可以兑换1.06克黄金。

这笔巨额的财富让庞兹过上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豪奢生活,不仅他用的“文明棍”是金子打的,连烟斗都镶上了钻石。

但是,任何骗局终究是要曝光的,1920年8月庞兹宣告破产并锒铛入狱,为了纪念他对“金字塔式连环诈骗案”的“原创”贡献,后人将此类骗局命名为“庞氏骗局”。

骗局始祖查尔斯·庞兹

庞兹进去了,但是一个个新的庞兹如雨后春笋般络绎不绝,他们之所以屡屡得手,因为他们虽不懂投资,却极懂人性中不可分割的贪欲。

1991年8月8日,无锡县(无锡市辖县)一家名为“新兴工贸联合公司”的企业门口鞭炮喧天,敲锣打鼓,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这家公司的手笔之大在当年的无锡市成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新闻:不仅大摆150桌宴席,桌桌都是山珍海味,而且还给每位来参加庆典的嘉宾发了288元红包。

数据显示1991年无锡市职工人均收入才2600多块钱,约合每月工资223块钱,288元的红包大概相当于2021年的每人6800元,这怎能不令人震惊!

绝大部分人都难以想象,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会这么有钱!

而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这家公司的老板邓斌竟然是一个目不识丁的53岁中年妇女,就在几年之前,她还被丈夫嘲笑“如果你能当总经理,那么全国的人都可以当总经理了”。

90年代的无锡

原先邓斌只是无锡变压器厂的一名普通绕线工人,但生来就不安分,早在1978年就因为投机倒把被工厂开除。

1988年,南下深圳淘金的邓斌结识了中兴公司的李允若,两人商定以合作经营空调压缩机为名,以高利息为诱饵向他人吸收投资。

邓斌拿着通过李允若活动来的2000台空调压缩机的合同四处招摇撞骗,向别人说自己经营的是一次性注射器、医用手套、丝素膏等高利润生意,投资回报很高,很快拉到了新的投资,二人第一个骗局就赚了9万元。

但借来的钱毕竟要还的,为了借新债还旧债,邓斌在非法集资的路上一发不可收拾。

到最后,邓斌的疯狂连李允若都感到害怕,为了避免把自己也拖下水,他悄悄地向北京的上级公司反映了邓斌非法集资的情况。

很快北京总公司便派人到无锡调查邓斌的底细,结果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北京来的“特派员”韩万隆和李明二人也被邓斌的“红包炸弹”所击倒,转而开始支持、包庇邓斌的“事业”。

曾风光一时的沈太福

当时正值在全国影响恶劣的沈太福非法集资案发,金融圈和监管层风声鹤唳,而这些人竟然睁着眼睛说瞎话,向上级汇报“邓斌绝不是沈太福”。

更加恶劣的是,韩万隆和李明从邓斌那里大捞好处之后,又把邓斌介绍给了“上面的人”:时任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第三局政委、党委书记的李敏(1997年被“双开”)。

李敏曾经担任过北京市某“大领导”的秘书,通过李敏这条关系线,邓斌的犯罪网络很快延伸到北京,并获得了更多“保护伞”式的背书,使其非法集资的罪行不仅没有暴露,反而愈发猖狂。

邓斌于1991年成立的“新兴公司”,就是这样一个官商勾结形成的怪胎。

当时的新兴公司据称有28家分公司,业务远达广东、香港、澳门,每年向政府上交的利税达上千万元,而且在邓斌的指示下还向上级多交了370万元的税金。

其实所谓的“28家分公司”根本就不存在,是邓斌让人在香港、澳门设立了几十家空壳公司,把投资人的钱交给手下在空壳公司的账户里转了一圈,就有了所谓的“产值”和“利润”。

高回报率是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

为表彰邓斌作出的“贡献”,无锡市、无锡县(后改锡山市)有关部门先后授予邓斌“女企业家”、“十佳新人” 、“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还有十多家单位聘请邓斌担任荣誉职务或单位顾问。

新兴公司又以大手笔购置数十处地产,公司门口豪车成排,几乎月月都搞盛大活动,热闹非凡。

见过有钱的,没见过这么有钱的,这样看来新兴公司的实力可谓相当“雄厚”。

从1991年到1993年,邓斌成了全无锡家喻户晓的人物,她的名字的含义几乎等同于“财神爷”,而新兴公司的行事也越来越高调。

无锡梅园有一座始建于唐代的开元寺,1983年市政府组织重建开元寺,前后耗时8年,到1991年时开元寺玉佛楼落成,全寺重建工作基本完成。

就在寺庙落成后的这一年,邓斌便豪掷15万元给开元寺赠送了一口铜钟,并在钟上刻了自己家人的名字。

无锡开元寺:众善奉行、诸恶莫作

那时候的15万元,可是接近无锡市20个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

这也不算什么,短短两三年时间里,邓斌给各个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捐赠了850多万元,又拿出30万元为位于今天惠山区的吴文化公园建造了一座漂亮的阁楼。

该公司甚至高调地拿出70万元收购了一项所谓的“科研成果”。邓斌连报纸都看不懂,更别提什么科研文件了,所以这项成果买来之后根本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而这一切的背后,都来自于新兴公司近乎天文数字一般的非法集资。到1994年年中时,新兴公司的集资总额已经超过了32亿元。

90年代初的32亿元是什么概念?1993年无锡市的GDP才400亿出头,市政府的财政收入只有34亿元。

新兴公司的集资额度相当于无锡市政府一年的收入,把32亿元变成百元大钞头尾相接,可以从哈尔滨一直连到海南三亚。

32亿元一般人根本没见过

对于1993年的中国人来说,32亿元根本是听都没听说过的巨额财富,当年叱咤风云的“首富”牟其中靠“罐头换飞机”的绝世操作也才赚了1亿元。

很快新兴公司又升级为“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随着新兴公司给出的收益率越来越高,骗局的味道也越来越浓。

邓斌所开出的收益率,最低的也是惊人的60%,甚至高达120%,达到了当时银行存款收益的10-20倍,就算是当年沈太福承诺给别人的收益率也只有24%。

收益率超过10%的理财产品就很难保证是稳赚不赔的,收益率超过60%的理财产品则只能用“疯狂”来形容了。

邓斌手下招募了100多个帮忙拉投资的“业务员”,足迹遍布华东,其中干得最出色的就是和她年龄相仿的几个退休妇女,后来所谓的“五朵老花”。

只因这些退休妇女接触的人群比较单纯,没什么文化水平又很贪心,一听到有10倍于银行存款收益率的项目,恨不得倾家荡产也要把钱拿出来投到公司里去。

非法集资受害人

比如无锡电子工业公司出纳会计姚静漪,一个人就拉了1.16亿元的投资资金,涉及27个单位和大批个人,其本人从中获取非法收入1240万元。

又比如某贸易公司经理黄桂芬先后介绍非法集资40起,总额1.047亿元,非法获利494.74万元。

胆大妄为的黄桂芬还里外通吃,侵占了集资“利息”424.8万元,从中又向邓斌返还了4万元的“好处费”。

其他一些邓斌的“得力干将”们,拉来的资金普遍都达到上千万元,个人非法获利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

据统计,从1989年开始到1994年,5年不到的时间里共有7个省的368家单位和31名个人参与了新兴公司的所谓投资“业务”。

其实参与新兴骗局的个人数量远远不止这么点,当时在江阴市下面的一个镇,全镇就为新兴公司集资3900万元,其中2700万元为个人集资款,涉及3000多户近4800人,占总户数一半以上。

90年代的江阴还没有发展起来

4800人集资2700万元,相当于每个人才5600多块钱,这拿出来的不是什么存款,而是家家户户的养老钱、保命钱。

而新兴集团的这些犯罪分子随随便便吃的回扣,送出去的贿赂、乃至举办一次活动挥霍的钱财都超过了好几户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简直令人发指。

邓斌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对社会及人性的阴暗面却可谓了若指掌。

她深知在无锡从事这种非法勾当,没有当地的“保护伞”也是不成的,于是便掏出91万多元的巨款,邀请当地相当一部分干部及其家属出国旅游,一切吃穿用度全部由新兴公司买单。

所谓新兴公司拿出的“报销款”,本质上还是集资人的血汗钱。

而且,她的非法集资项目有一定的“规则”:凡是上面“领导”投资的款项,一定是先兑付、高息兑付,“领导”不方便出钱投资的,就由其家属代为出面投资。

给高档消费“买单”本质上也是贿赂

反正“领导”往新兴公司投的钱,一定是稳赚不赔,没有风险,而其他人投的钱就不一定了。

就这样,邓斌把当时无锡市政府、市政协、检察院的部分领导干部,如副市长丁浩兴、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振家等人也拉下了水。这些人的家属赚到了钱之后,又开始为邓斌摇旗呐喊,到处做广告。

新兴公司的非法集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因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高回报率的生意,使得无锡和周边几个县市的一些企业主们也放弃了主业,开始转投邓斌旗下搞集资,一起诈骗。

一时间,无锡百业萧条,唯有饭店、夜总会、KTV、洗浴中心的生意火爆异常,门前迎来送往,车水马龙彻夜不息。

随着新兴公司的非法集资规模节节攀升,与之一起水涨船高的还有公司的财务窟窿,因为纯属空转的公司无论如何都无法填上缺口,炸弹爆炸只是时间问题。

1993年年中,党中央、国务院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6月24日,出台关于严控金融机构违章拆借、制止乱集资、收紧信贷的宏观调控“十六条”,全国震动。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人选,3天后国务院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一向以铁面无私,强硬反腐的新行长发表讲话,提出对金融工作“约法三章”,即:

一、立即停止和认真清理一切违章拆借,已违章拆出的资金要限期收回;

二、任何金融机构不得擅自或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

三、立即停止向银行自己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注入借贷资金,银行与自己兴办的经济实体彻底脱钩。

他给参会的行长们下了“死命令”:40天内必须把拆出去的贷款收回,如果逾期收不回来,就要公布姓名,仍然收不回来,就严惩不贷。

1993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据说,忐忑不安的行长们回去之后,全国电话交换台的通话量立刻暴增。

“约法三章”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开始全面收紧银根,新增信贷额度大大降低,由于无法借到足够的新资金,到1994年上半年,新兴公司的投资产品开始不能兑付。

这枚已经无法控制,威力几乎等同于核弹的金融炸弹终于轰然爆炸了。

1994年6月底,发现自己受骗上当的部分江阴群众写信向江苏省委、省纪委举报邓斌非法集资问题,指出新兴公司的非法集资额已逾10亿元,至此邓斌的惊人罪行才曝光于天下。

经初步调查发现,邓斌涉案金额实在太过庞大,已远远超过了非法集资10亿的沈太福,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

截止案发时,新兴公司共非法集资32.15亿元,仅归还本金15.9亿余元,尚欠本金16.2亿余元,案件涉及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惊动了中央。

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作出指示,要求彻底查清全案,惩治犯罪,搞好清退,维护社会稳定。

督办邓斌案的刘丽英有“女包公”之称

8月1日,中纪委牵头国务院办公厅、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门协调处理邓斌非法集资案,最终决定由时任中纪委常委刘丽英负责督办该案。

此时,最高法、最高检派驻无锡的专案组和江苏省、无锡市的法院、检察院、公安人员合计达上千人。

因为案件牵涉面实在太广,最后形成的卷宗有700多本,光邓斌、韩万隆两人的卷宗就有99本、15000多页,还有40多本账册、48万多张票据。

经过多方追缴及债权拍卖变现,最后邓斌等人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仍有12亿元,涉及上百家企业和上千名个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造成的教训极为惨痛。

本案中先后被逮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达80多人,包括6名厅级干部和9名处级干部,还有包括40多名厅级干部在内的近20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995年11月13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投机倒把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邓斌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搜遍全网邓斌也只有这一张照片

1995年11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邓斌被执行死刑。

邓斌案对新中国法制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产生了深远影响。

当年,我国完善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制度,其中《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正式确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进入专业化、正规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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