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3年版)》《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纳入医务人员档案管理,作为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评定依据之一,并纳入信用管理。
记分标准
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分为50分、30分、20分、10分、5分、2分、1分七个档次。
医务人员受到暂停执业处罚的,一次记50分;受到罚款处罚的,一次记30分;受到警告处罚的,一次记10分。
医务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约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予以注销备案信息处理、终止医保结算资格或中止医保结算资格6个月及以上,一次记30分;中止医保结算资格3个月的,一次记20分;中止医保结算资格2个月的,一次记10分;中止医保结算资格1个月的,一次记5分。
同一案件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并存的,以最高行政处罚分值计算,分值之间不叠加。
记分行为
记分处罚
1、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30分以上(含30分,以下同)的:医务人员所在执业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扣罚绩效等处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任一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30分以上的,定期考核适用一般程序。
2、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50分以上的:所在执业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15天的离岗培训,并扣罚相应绩效。医师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50分以上的,所在执业机构可将其职业道德评定为差。
3、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80分以上的:记分周期内不得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称(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起)。
4、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100分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称(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起)。也可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
5、医务人员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100分以上的:医疗机构三年内不得聘用该医务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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