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史勇春:称霸牡丹江12年,10多名公职人员为其“保驾护航”

历史海大富 2024-12-10 05:47:03

2004年4月,牡丹江市公安局接到一封市政府转来的群众来信,举报在牡丹江市火车站以及牡丹江长途客运站等地,有人用”喊站”的方式向出租车主强行收取保护费。如果出租车主不给,便会遭到这帮人的打骂,甚至会被持刀威胁。

所谓“喊站”,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东北地区的一种特殊职业。从事这种职业的人,一般都会呆在长途汽车客运车站或者火车站,将到站旅客招呼上那些私人经营的营运车,这种人在东北被称之为“喊站”,是当时那个年代车主常用的一种揽客手段。

这封举报信,是牡丹江十几名出租车司机联名写的,举报牡丹江市有一帮人用暴力强行向车主收取“喊站”费,而且持续了多年,提供的线索也十分详细。所以在举报信被转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后,立即引起了刚到任不久的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赵金成的高度重视,立即让人着手调查。而这一查,竟然查出了一个盘踞牡丹江多年的黑恶势力团伙。

一、

负责这项调查的,是时任牡丹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的副大队长杨春霖。杨春霖惊讶地发现,当他率人到车站调查的时候,不管是营运车的车主,还是那些“喊站”人,谁也不肯向他们透露有人用暴力强行向车主收取“喊站”费的事。

从这些车主的神态中,杨春霖判断出大家都知道这个事,可谁都不敢说,于是只能耐心地向大家做工作,并且对着大家打保票,保证不让外人知道,这才有少数几位车主勉强给干警们提供了一些线索:凡是在牡丹江从事运营的车辆,每个车主每个月都得缴给这帮人400元钱,否则你一个人拉不着。就算乘客上了你的车,也会被这帮人给强行赶下车,车主敢阻拦,便会遭到痛打。

在调查中,警方查明强行收取保护费的,表面上是以伊景水、范伟为首的一伙小混混,但随着市井的深入,发现他们背后还有一只更大的黑手。

经过三个月的调查,警方查明这些人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这个团伙的头目名叫史勇春,表面身份是牡丹江市银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勇春绰号"二胖”,1971年出生于牡丹江市。初中毕业后步入社会,1992年因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被劳动教养三年。出狱后不久,史勇春又在1997年5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三年。这次出来后,史勇春成立了牡丹江市银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渐渐形成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通过赌博、虚报注册资本、偷税、非法经营和强迫交易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史勇春团伙在牡丹江势力特别大,涉及到的犯罪包括设赌、放债、抢劫、伤害,涉毒、涉枪,容留妇女卖淫等等,“喊站”只是他们这些罪行中最微不足道的一种。该组织层级分明,成员相对固定,骨干有30余人。史勇春在组织内拥有绝对权威,伊景水、范伟等为第二层级,刘某、汪某某等为第三层级,下面还有第四层级。

该组织有严格的奖惩措施,组织成员统一纹身,为组织利益被打击处理的,工资、福利照发,组织聘请律师,赔偿医药费,出狱后奖房、奖车。违反组织规定的,轻则罚款,重则遭到殴打,甚至会将违反“规定”的团伙成员打成重伤。

二、

在调查中,警方发现史勇是一个典型的“双面人”。他一方面利用自己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市场,强买强卖,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以村干部身份笼络人心、结交党员干部,极力给自己增添“政治光环”。

史勇春这个黑社会团伙之所以能壮大,与时任牡丹江市政协委员的牡丹江市嘉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哲有着分不开的关系。张哲与史勇春相互勾结,并为史勇春充当保护伞,甚至帮助史勇春竞选村主任,企图以这种手段替史勇春“去黑、洗白”。

2004年,史勇春户籍所在的村子进行“两委”换届。张哲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施压,让有“能力”的史勇春回村参加村主任竞选。在他们的干扰下,村民推选出来的村主任候选人吓得退出竞选,上级派来的挂职书记也被他们弄得无法开展工作,史勇春也趁机拉票,顺利当上了村主任。

当上村主任后,史勇春从自己的非法所得中拿出一部分给村里修路、发福利、买保险,用以笼络人心,巩固自己的“政治光环”,树立“好干部”形象。在站稳脚跟后,他利用旧村改造、置换土地的机会,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将上级拨给村里的旧村改造款挪作他用,甚至将其中的数十万元据为己有。

由于史勇春团伙在当地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势力,既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又有一定的保护伞,因此警方的调查遇到很大的困难:许多被害人惧怕他们的淫威,根本不敢出面指证。

针对如此困局,牡丹江市公安局接连在全市召开了四场新闻发布会,表明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强态度和决心,同时欢迎广大市民举报史勇春团伙的犯罪证据,答应为举报人保密。

三、

经过不懈的努力,警方终于得到了获取了史勇春团伙犯罪的一些关键证据。

陈某某是一位客运车主。有一次在汽车站拉客时,因为不愿意交纳400元的“喊站”费,被史勇春的手下打伤。陈某某被打后,掏出手机准备报案,被史勇春发现后,居然亲自捅了陈某某7刀,有一刀就扎的离心脏半公分的位置上。

之后,史勇春又威胁陈某某:如果再报案的话,就把你脑袋割下来!从那以后,陈某某被逼得不得不离开牡丹江,带着全家人到南方打工去了。

与陈某某有着相似遭遇的蔡某,不仅被史勇春的手下痛打了一顿,还把上来拉架的蔡某的妻子他腿打成残了,最后不得不截肢才保住了性命。

为了获取钱财,史勇春团伙还大量从事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只要借了他们的高利贷,那就陷入了永远也还不清的怪圈。

在牡丹江从事五金生意的山东商人朱某,被骗进史勇春的赌场,不仅输光了这些年做生意积攒下来的上百万,还欠了史勇春一屁股的高利贷,到最后实在是还不起了,史勇春竟然指使手下将朱国军活活打死!

更令人不敢相信的是,就在警方调查史勇春团伙之时,史勇春居然威胁办案人员:如果敢继续查他,就要让办案人员在牡丹江“永远消失”。甚至连公安局长赵金成,也收到了他们的死亡威胁,说他们知道赵局长他的媳妇在什么地方工作,孩子在哪里上学,如果继续查下去,他们“不能保证嫂子和令公子的人生安全”!

与此同时,史勇春还派人对专案组实施跟踪,又发动一些公职人员想方设法干扰专案组办案。

面对史勇春的负隅顽抗,赵金成一边要求专案组必须坚定信心,血战到底;一边写好了遗书,每天都枕着手枪睡觉。专案组成员看到的局长如此做法,都感到了他与黑恶势力展开殊死决战的信心,于是也不顾个人安危,加搜集史勇春黑社会团伙的犯罪证据。

四、

就在专案组掌握了大量史勇春的犯罪证据,准备对其进行抓捕时,史勇春的“保护伞”提前向史勇春通了气,史勇春于是突然逃离牡丹江,坐着火车跑到哈尔滨,又从哈尔滨坐飞机到了北京,准备外逃。

如果让史勇春逃掉了,将是所有参与办案民警们的奇耻大辱,因此专案组立即与广东警方取得联系,终于在史勇春外逃前,在深圳将他抓获。抓获史勇春时,干警们从他身上搜出了飞往东南亚某国的机票,大家都感到庆幸:幸亏动作快,否则真的有可能让史勇春逃到国外了!

史勇春落网后,专案组也对其黑社会团伙的其他成员进行了抓捕,共抓获涉案人员54名,缴获各类枪支9支,追缴冻结涉案资金1422万元,收缴一批毒品。 至此,史勇春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成功告破。

史勇春落网后,依然对自己经营多年的庞大关系网抱有幻想,据不交待问题。直到他的几把“保护伞”也被拿下后,史勇春才不得不交待了他的审犯罪事实。

2006年3月14日,黑龙江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史勇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史勇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365万元,其他20名被告被判处一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外为这个黑恶势力组织提供保护伞的10多名党政官员,也分别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史勇春团伙被打掉后,《牡丹江日报》发文说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随着史勇春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判决,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红与黑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史勇春等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终究逃不出正义的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得知消息的群众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曾几何时,史勇春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犯罪气焰极其嚣张,黑恶势力十分猖獗。看看公审大会现场群众扬眉吐气的表情,听听街头巷尾群众奔走相告的话语,想想得知史勇春等犯罪组织团伙成员被抓后群众上街放炮的情景,我们就会深刻体会到“打黑顺民心,除恶合民意”的深刻内涵。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只有站在维护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打好打黑除恶这场人心仗、政治仗,做到除恶务尽,绝不手软,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宁,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

参考资料:

牡丹江法院官网:《重大案件:牡丹江市“打黑”第一案》

CCTV《法治在线》:《恶势力团伙在长途汽车站强行收取喊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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