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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就要截止了 本次集中征缴共 涉及我市20万余人 目前已有16.5万人缴费成功 请尚未缴费的 辛集人抓紧时间办理!
缴费时间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 11月25日下午5点。缴费人群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定为: 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 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100元档次缴费。缴费渠道
大家可选择以下缴费渠道
进行分流、错峰缴费
网上办税
2、在上方选择对应“城市”→选择热门服务“社保”;
3、选择“河北省社保缴纳”;
4、选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5、录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含字母需大写)、姓名、选择缴费年份;
6、选择缴费档次,按提示进行操作;
7、核对全部信息,确认缴费; 9、缴费查询:缴费成功后通过“缴费记录查询”模块,可查询缴费记录。
支付宝缴费
1、进入支付宝,依次按照如下路径操作:首页→市民中心;
2、选择“社保”;
3、选择服务:居民养老缴费;
4、录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含字母需大写)、姓名、选择缴费年份;
5、选择缴费档次,按提示进行操作;
6、核对全部信息,确认缴费;
7、选择支付方式完成付款;
8、缴费查询:缴费成功后,通过缴费界面“查看缴费记录”,可查询缴费记录。
云闪付APP缴费缴费
1、打开云闪付APP,在首页选择“社保缴纳”或城市服务中选择“社保缴纳”,点击进入;
2、在“河北社保缴纳”页面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姓名,点击查询按钮;
3、选择缴费类型(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年份,点击查询按钮;
4、根据情况,选择缴费基数,点击确认按钮;
5、选择缴费时间,点击确认按钮;
6、核对缴费信息,点击去缴费按钮;
7、选择付款银行卡,点击确认付款按钮;
8、根据提示,输入云闪付APP支付密码或输入获取的短信验证码,完成支付。
相关政策解答
Q: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Q: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什么标准缴纳保险费? A: 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置200元、300元、500元、 1000元、 3000元、 5000元、8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100元档次缴费。 Q:政府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A: 参保人员选择200元档次补贴30元, 2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何时能拿到养老金?
Q: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条件是? A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直接领取,不足15年的逐年缴费即可领取。 Q:年限基础养老金如何发放? A: 参保缴费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补缴年限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Q:高龄基础养老金如何发放? A: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高龄倾斜政策,领取人员年满6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1元,满7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2元,满8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3元,上述增加养老金可与年限基础养老金叠加发放。 Q:年限基础养老金和高龄基础养老金如何办理? A: 年限养老金和高龄基础养老金不需要个人办理,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后,经办机构将自动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计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和高龄基础养老金。贫困人员交不起养老保险怎么办?
Q:哪些人符合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A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贫困人员( 包括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建档立卡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人口、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同一自然年度有过贫困经历,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贫困人口身份认定以民政、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Q:16-59周岁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 A: 对16-59周岁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地方政府按照100元的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贫困人员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Q:对60周岁以上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 A: 贫困人员年满60周岁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或存在断缴情况的,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自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次月发放待遇。 咨询电话: 0311-83399586(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0311-83308669( 税务局 )
来源 | 市税务局
编审 | 张天放 主编|何云龙 冯磐毅 监制|胡振彤 辛集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