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我的阿勒泰》这部剧里,我最喜欢的女性是托肯。
在她身上真的能体会到那种嫁错了人,在婚姻中受尽委屈而又无处诉说的绝望。
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家里家外全是自己在忙。丈夫除了喝酒还是喝酒,还在外面欠了一屁股的债。
常年手搓全家人的衣服,托肯就想要一块儿搓衣板。
实际上她更想要的是家里人能听她说话、能看见她的需要、能在乎她的付出。可哪怕是善良的小叔子,也会忘记她的诉求。
在他们哈萨克语里,“我喜欢你”的字面意思是“我清楚地看见了你”。
托肯的丈夫却从来就没有看见过自己的妻子,在他眼里“我又没打你,没骂你,还对你不好吗?”。
这样的生活,真的会让人抑郁啊!
就像是被困在烂泥里,爬又爬不出来,还容易让自己面目全非。
很多女性结婚以后开始变得不可理喻,不就是因为陷在了泥潭里挣扎不出吗?
就连贾宝玉都说过:女人一旦结了婚,就变成了死鱼珠子。
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后,想抽身更难,于是更加郁郁寡欢、怨天尤人、了无生趣。
托肯,作为哈萨克族的一员。
在他们的传统里,一旦结婚一般是不允许离婚的,特别是女方基本没有离婚的权利。
所以说,托肯提出离婚,不仅男方不会同意,连她娘家也不会支持。
即便是在这样的困境下,托肯还是向木拉提提出了离婚,并且要求带走孩子。
明知道希望渺茫,还是要去争取,光这一点托肯就比很多女生勇敢。
像《知否》里的淑兰,明明是低嫁,却在婆家过得是奴婢的生活。
不仅丈夫对她非打即骂,婆婆也是动不动就拿她出气。
可窝囊的淑兰宁愿忍气吞声也没想过和离。
因为害怕,怕自己给娘家丢脸,怕传出去不光彩。
最后,还是娘家看不过去了,一边想办法一边舍弃很多钱财,才帮助她脱离苦海。
托肯的背后却没有无条件帮助她的娘家。
木拉提去世一周年后,按照哈萨克的传统托肯应该嫁给小叔子巴太。
托肯不但坚决不同意,还一定要带着孩子改嫁。
很多人看剧的时候都说巴太那么帅,托肯为什么不愿意。
托肯18岁嫁给木拉提,当时巴太也才13岁的样子,托肯当然一直把他当弟弟在养。
而且,从剧里很多对话也可以看出,在托肯眼里巴太就是个小男孩儿。
托肯的娘家人一听“改嫁”两个字,马上说不要讲出来,太丢人了。
还说:家里从来没有出现过改嫁的人,你这样让我们很没有面子,这比家里出了一个乞丐还要丢人。
听到这话的托肯并没有觉得难为情,反而据理力争,还说木拉提生前答应过离婚,心急的她搬出了张凤侠当证人。
张凤侠是外地人,而且的丈夫也是去世了的,也有孩子。
托肯以为张凤侠会出于同情而帮她说话。
然而,事实上没有一个人帮她。
好不容易,公公松口,同意改嫁,前提是孩子必须留下。
这个时候,很多妈妈可能都会选择丢下孩子去奔赴幸福,毕竟女人最重要的是爱自己。
况且孩子留在男方,理论上来说是不会吃亏的。
托肯的心上人朝戈对她是真的很好,会积极游说家里人帮他和托肯说亲,会专门从城里给托肯带护手霜,也很愿意接纳托肯的孩子。
托肯对她的好朋友李文秀说她真的很想跟朝戈结婚。
但如果不能带走孩子,她坚决不同意。
她带着哭腔恶狠狠地对巴太说:这个家谁也别想留下我的孩子,知道了吗。
如果说张凤侠的母爱是一种精神力量,那么托肯的母爱就显得更加朴实无华和接地气。
她必须要追求自己的幸福,前提是孩子也要幸福,孩子的幸福就是跟在妈妈的身边长大。
孩子是木拉提的,现在木拉提死了,别说是传统守旧的公公苏力坦,就算是思想先进的老人,也都不会愿意儿媳妇带着自己的亲孙子,去到别人家把别人喊爸爸。
托肯的改嫁更难了。
可她既没有为了孩子委屈自己留在苏力坦家,也没有放弃孩子独自嫁给朝戈。
而是勇敢选择了第三条更难的路,多方争取,一定要带着孩子结婚。
关键是,即使都这么难了,她依然乐观积极地生活。
比如:打扮地光鲜亮丽地去参加舞会,和文秀、库兰打闹嬉笑,计划着去县上开饭馆子,让孩子接受更好地教育。
好在,最后她的公公也终于做出了让步。
很多人都说看这部剧会觉得非常治愈,我想不完全是因为看到了阿勒泰的美景,还因为那些剧中的人。
张凤侠说人生下来不是为了服务别人,这一句话就足以让身处于功利性世界的我们泪流。
原来我们的使命并不一定要做一个有用的人,“一事无成”照样可以配活得很好。
托肯作为不幸婚姻中的一员,她有了心上人想离婚、想改嫁。
即使面对各种流言蜚语,她想改变生活拯救自己的欲望一直都没有被浇灭。
不热衷于自我牺牲、也不自我感动式的对家人和儿女无条件付出,自己的日子只有自己说了算。
原来,想要摆脱世俗偏见对女性婚姻的枷锁,好像也没有那么难。
《我的阿勒泰》真的会在无形中带给人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会让你松弛、豁达、顽强、愿意积极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