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1887年10月31日-1975年4月5日),名中正,字介石。生于清朝末年浙江省宁波府奉化县(今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国民党当政时期的党、政、军主要领导人。历任黄埔军校校长、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长、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中国国民党总裁、三民主义青年团团长、第二次世界大战同盟国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国民党政府总统等职务。1927年9月28日,蒋介石东渡求婚。1937年8月12日,蒋介石任海陆空军大元帅,1949年国民党和共产党内战失败后退守台湾,1975年逝世于台湾台北的住所士林官邸内。他的一生对于中国的前途和命运都有很大的影响。
蒋介石
1、领导北伐,统一国家。(1926~1928年)
民国初年,袁世凯死后,出现军阀割据的局面。1924年,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创立黄埔军校,蒋介石出任校长,1926年誓师北伐,一路势如破竹,至1928年底,东北张学良改旗易帜,宣布效忠国民政府,统一全国。
2、领导抗日,保卫国家。(1937~1945年)
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蒋介石领导全国人民抗战八年,至1945年取得胜利。在此期间还废除了满清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成为世界四强之一,并参与组建联合国,使我国能位列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
请点击此处
3、制宪法,行宪政。(1946~1948年)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为完成中山先生的遗志,使国家尽快步入正轨,在政治协商后,召开国民大会,与全国人民选举的代表,各党派的代表,还有社会贤达人士一起制订了《中华民国宪法》。并于1948年正式实行,结束了“训政”,开启了“宪政”。虽然不少人对此不以为然,但是无论从哪方面看,这些做法都值得肯定。比如“国大”,虽然有党派缺席,但已达到法定的开会人数,还有《中华民国宪法》,无疑是一部比较成熟的民主宪法,台湾虽然几经政党轮替,但依然沿用。
4、在台湾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1950~1953年)
1949年国民政府退守台湾。1950年,代总统李宗仁滞美不归,蒋介石复行视事,为了稳定社会,大规模的公地放领,即把“国有” 及“省有”耕地的所有权转移为农民所有,使他们成为在自己土地上耕作的自耕农。后来又实行“限田”的制度,即规定地主占有土地的限度,几超过此限度的土地为政府赎买,然后再转售给农民,地价同公地放领,购地农民分10年向政府还债,满后则为土地的主人。这样做不仅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也不必损害地主的利益。
5、在台湾实行县市首长的直接选举。(1950年)
1950年,蒋介石在台湾实行地方自治,县市首长,即县市长,由该县市的民众直接选举产生。这可以说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以来的首次。其实不仅是县市长的直选,还有省县的议员都是如此。积数十年,台湾民众的民主素养大大提升。
6、复兴中华文化。(1960年代)
其实蒋介石在保卫和复兴中华文化方面,远不止这一时期。早在1930年代,全国刚刚统一,他就提倡“新生活运动”,其中的内容有很多是来自于传统文化的。在抗战时期,他所领导的国民政府将全国的学校都迁往西南后方进行安置,即使在战乱时期,学生依然能接受教育,抢运故宫文物,使之免遭战火。今天中国人去台湾,还能感受到丢失已久中华文化。可以说台湾民众的生活方式,除了民主之外,还融入了传统的价值观。
7、在台湾实行九年制的国民教育。(1968年)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时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先生立即开导在全国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于同年中华民国教育部规定:“初小、师范、高等师范免收学费。”,在中国成为当时很多家境贫穷的学生接受教育的唯一途径。到抗战胜利后,召开“国大”制订《中华民国宪法》,直接规定人民有受国民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写明了政府财政在教育文化方面的支出比例,中央为15%,省为25%,县为35%。
1968年,蒋介石在举步维艰的状况下,依然修改法律,将义务教育从六年延长到九年,开始了九年制的国民教育,从此小学被称为国民小学,初中则称为国民中学,简称“国小”“国中”。高达80%的台湾人因此受益,为台湾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