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电力安全“治理”逻辑
形成与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 袁兆祥
国网能源研究院电网发展综合研究所室主任 张钧
国网能源研究院电网发展综合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王旭斌
电力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电力安全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能发安全〔2024〕90号,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衔接国家安全、治理方针政策和目标,强化电力安全“治理”逻辑,进一步深化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明晰各方关系、理顺工作机制,形成与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推动电力新质生产力的安全发展。
《意见》从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完善治理措施、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做出多项制度安排,构成安全治理各方面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治理体系是基础、前提;治理能力是关键、重点;治理措施是载体、路径;监督管理是长期任务。
“一核多元两准绳”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从治理逻辑角度看,总体上构建“一核多元两准绳”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即: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核心,以强化组织领导体系、主体责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为抓手推动多元协同共治,以完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为准绳夯实基础,形成权责对等、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进一步明确各主体安全治理权责,建立良好的安全治理秩序。
其中,“一核”是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电力安全治理各方面全过程。
“多元”是指统筹组织领导、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等主体治理关系。打造总揽全局、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依法合规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有效提升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共治水平。组织领导体系主要从行业、地方、企业等层面强化统筹协调;主体责任体系主要是进一步强化调度机构安全职责,明确新型并网主体安全责任;监督管理体系主要是明确多层级监管职责、完善跨部门与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安全监管格局。
“两准绳”是指完善优化电力安全治理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准绳依据。结合新业态新主体的涌现,政策法规体系主要从加强政策适应性评估修订、新增新业态新主体相关法规等方面完善;标准规范体系主要从强化标准顶层设计、完善标准转化机制等方面优化。
“六管控一保障”增强电力安全治理能力立足电力系统运行规律,着眼电源、电网、用户、网络、设备、工程质量等核心环节在涉网方面面临的主要风险矛盾,突出风险源头治理、强化应急综合保障,着力提升安全治理“六管控、一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电力系统本质安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体系有效运转。
其中,“六管控”是指大电网、配电网、发电侧、用电侧、设备和工程、网络监控系统六方面的风险管控。大电网主要从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治理等方面,消减大面积停电风险;配电网主要从延伸大电网做法、完善传统风险管控、加强新要素风险管控等方面,推动风险管控机制落实到位;发电侧主要从加强新工况下煤电机组、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大坝风险治理等方面,强化风险管控能力;用电侧主要从完善接入安全可靠性审查、用户涉网技术监督等方面,降低涉网风险;设备和工程主要从完善设备质量、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把牢入网风险管控关口;网络监控系统主要从结构安全、本体安全等方面,提高网络风险防控水平。
“一保障”是指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主要从完善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应急预案体系、跨区域联合处置能力等方面,推动应急、处突能力提升。
“一统三抓双驱动”完善电力安全治理措施基于我国电力改革发展和安全治理实践经验,针对性提出“一统三抓双驱动”的电力安全治理系列措施,即:坚持统一调度,抓牢双重预防、技术监督、协同联动等三项机制保障,以科技、文化两个重要驱动力,体系化增强安全治理效能。
其中,“一统”是指持续发挥统一调度体制优势,突出调度在维护系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三抓”是指从双重预防、技术监督、协同联动三方面抓好长效机制保障。一是深化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推动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型;二是加强技术监督机制,着力推动组织机构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开展安全监督;三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着力推动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形成共治合力。
“双驱动”是指发挥科技创新、安全文化对于电力安全治理的驱动引领作用,强化安全治理的根本支撑、价值凝聚。一是科技兴安,加快培育电力安全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不断夯实电力安全治理基础;二是文化育安,不断强化文化引领,推动安全理念浸润传播、落地生根,形成共同安全价值观和自觉安全行为。
“三严一夯实”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效能坚持依法监管,突出抓主抓要、有的放矢,围绕监管执法、信息管理、事故调查、监督力量四个重点,深入实施“三严一夯实”安全监管策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格安全信息管理、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夯实安全监管力量基础,确保安全治理措施不打折扣落在安全生产实处,提升电力安全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其中,“三严”是指从严执法、从严管理信息、从严调查事故。以“严”的主基调绷紧电力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安全保供底线。一是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加强执法检查,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强化数字化支撑,丰富监管模式;二是严格安全信息管理,完善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机制,加强风险隐患和事故数据共享,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提升执法的规范性,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后评估和责任倒查机制。
“一夯实”是指健全安全监管培训体系。强化队伍培训和素质能力提升,加大人才、装备等投入力度,构建常态化运转的电力安全治理支撑体系,全面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支撑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原文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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