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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你们是不是也在纳闷,这300万拆迁款怎么就闹出这么大的阵仗了?事情跟这个样子。
原来是在某南方城中村里,有六家同宗兄弟姐妹,小妹陈燕珍家有个破旧小院,其他五家一拍即合,合伙在陈燕珍家小院里盖了间五层小楼,一楼和五楼共用,二三四层各家一层。住了十几年,倒也相安无事。
谁知道哪朝家的,这破小院竟然被拆迁了,陈燕珍家一下子就被政府判了300万补偿款,其他五家分一分只拿到30万。你说这钱分的合不合理?五家人就不干了,嚷嚷着要平分陈燕珍家300万的拆迁款。
理由倒是有那么一些的。他们说当年盖楼的时候,不是我们几家全程出钱出力吗?陈燕珍除了块地就啥都没出。现在只拿这30万,那不就是亏大了?分300万补偿款,才算公平嘛。
可陈燕珍家人就是狡辩,说补偿款就是赔的土地的钱,和你们没啥关系。协议里也明确说,补偿款按房屋面积来分,我们现在就是这么分的,你们别拈酸吃醋。
吵吵嚷嚷,最后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找调解员评评理了。调解员您一看,这事儿可真不好断啊,两边各执一词,真真假假都分不清楚了。
调解员上下都问过了,张大哥就是陈燕珍家人,一口咬定当年建楼是其他五家求着他们的。这话一出,其他五家就炸了,说张大哥胡扯八糟,明明是自家把房子都卖了才凑钱盖的新楼。
您说这到底是谁说的真话呢?我也看不透啊。不过我倒觉得,现在追究当年是谁先提出盖楼也没啥意义了,关键是看怎么分这300万才算公平合理。
张大哥说,当时的建房协议可是写得明明白白的,拆迁款就得按面积分。陈燕珍家出的是地,其他家出钱盖楼,每家的出资不一样,领拆迁款自然就不一样了。再说了,这300万也不全是房屋补偿费,主要是土地的补偿费,地可是陈燕珍一家的。
听张大哥这么一解释,的确也有几分道理。可其他几家显然是不太买账的。他们就是坚持要平分,说陈燕珍家除了块地就什么都没出,违章那几层可都是他们几家出力出钱盖的。现在只分这30万,那不亏大发了?
调解员听了也觉得陈家兄弟姐妹的诉求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毕竟要是没了其他几家的钱和力气,哪来的违章建筑?哪来的300万拆迁款啊?就算不平分,陈燕珍家也得拿出点诚意来,多分点不是?
调解员可是千方百计劝说张大哥,说你们都是亲戚,没必要为这点钱闹翻,哪怕不平分也得让步点,别让大家太不平衡。可张大哥就是死撑着说,就按政府的补偿标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眼看张大哥这么死倔,调解员只好想了个妥协方案,就是从合法那30平方米里拿出10平方米,分给其他五家。毕竟亲兄弟姐妹嘛,没必要为了钱闹翻了脸。
可张大哥就是不松口,说他做不了主,还不让调解员和陈燕珍通个电话。陈燕珍是产权人,最终决定权在她,没她的首肯,张大哥是不敢擅自作主。
最后调解也是无疾而终。哎,亲情纠葛最难解。我看啊,陈家人这事儿啊,就得看陈燕珍最后如何定夺了。她要是大度点,多分点给兄弟姐妹们,大家或许还能相安无事。
要是陈燕珍再固执,非要按当初的协议分,怕是这场内讧就难以彻底平息了。亲情破裂了,纵然钱分了又怎样?得不偿失啊。
各位看官,您们又怎么看这事儿呢?这300万拆迁款该如何分配才算公平?是执古不从还是要体谅情理?您们身边可有类似的亲情纠葛?有啥好办法分享一下么?
诚然,陈家这样的亲友纠纷在拆迁补偿这一领域确实时有发生。有些兄弟姐妹为了钱财大打出手,反目成仇;有些村民分了补偿款后挥霍一空,最终穷困潦倒。可见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更好地保障拆迁群众利益,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真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啊。
这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更需要传统伦理道德的滋润和渗透。亲情和道义对于化解这类矛盾也许更有意义。我们不能总是死钻法律条文,而是要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找到一个能让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毕竟,亲情是无价之宝啊,怎能为了那点钞票而丢了这千钧一发的珍贵资本呢?希望陈家人能够儆醒过来,化解彼此的隔阂,珍惜这种来之不易的手足之谊吧。
那么,各位看官,您们对此事又有何高见呢?欢迎畅所欲言,一起探讨探讨这个八卦火辣的话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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