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老人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广西家庭注意!2025年事关逝者家属的三笔钱——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费有了最新执行标准。

以下几项关键变化将直接影响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务必逐条核对。
第一笔钱标准不变但有门道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发放的丧葬费,全区继续执行每人5000元的定额标准,这一标准自政策实施以来已维持多年。需特别留意的是,该项费用的发放不受退休人员生前职级、工龄、待遇水平等因素影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调整。
例如桂林某机关退休的处级干部与南宁某小学退休教师,其家属在该项费用上领取的金额完全一致。
但需要注意执行细节:
发放主体明确:由退休前所在单位负责申办,不得跨单位或跨地域申请。
时间节点严格:需在退休人员去世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套材料。
违规处理清晰:若单位未及时申报,遗属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追责。

第二笔钱差距持续扩大需警惕
本次调整的核心变化聚焦在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计算方式差异进一步扩大。具体表现为:
公务员抚恤金采用基础+浮动双轨制:基础部分:统一发放108376元,较上年增加4734元(涨幅4.6%),浮动部分:按本人生前基本养老金×40个月计算(仅含2014年前标准及历年普调部分)。
事业单位仅保留单一计算方式:
直接按本人生前基本养老金×20个月发放(不含任何基础增补),这种双轨制设计使得两者差距随年限累积日益明显。以基本养老金同为6000元的退休人员为例:
公务员家属可得108376+6000×40=348376元,事业单位家属仅得6000×20=120000元,二者差额达228376元,相较于去年207642元(基数103642元+6000×40)的差额,今年差距再拉大20734元。即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长3%,其抚恤金的增长速度仍远落后于机关单位基数调整幅度。

造成这种差距的政策根源在于:
历史政策延续:机关单位延续原离退休干部优抚政策框架。
经费来源差异:公务员抚恤金由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部分需单位自筹。
改革进程错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未配套调整抚恤待遇。
第三笔钱发放标准滞后引关注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当前执行全区统一标准: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计发,孤身遗属每月额外增加30元。现阶段各地发放区间为1102.5元至1516.5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
调整机制僵化:该标准自2022年沿用至今未作调整。
区域失衡加剧: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实际补助水平相对下降。
动态调整悬而未决:虽文件提及下半年可能调整,但具体时间表及幅度仍未明确。
以柳州市为例,现行城镇低保标准为1095元,遗属补助即按1095×150%=1642.5元发放,孤身遗属可领1672.5元。但若参考近三年CPI累计上涨6.8%计算,补助购买力实际缩水超过200元/月。

在具体申办过程中,家属需特别注意以下实务问题:
基本养老金认定范围:仅包含2014年9月30日前核定的待遇及历次普调增资,要知道基本养老金并不等于全部退休金,像绩效奖励、职级津贴等不计入抚恤金基数。
跨制度衔接处理:原在企业工作后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企业缴费年限不计入抚恤待遇核算。
多账户资金清退:需同时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职业年金、医保账户及住房补贴的继承手续。

税收优惠政策:一次性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次调整方案折射出三大现实问题:
双轨制改革不彻底: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未覆盖抚恤待遇领域。
财政负担分配不均: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事业单位筹款压力越大。
激励效应错位:可能加剧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前待遇攀比。
以某县级市为例,财政每年需额外负担机关退休人员抚恤金增量约1200万元,而事业单位则通过压缩办公经费填补缺口,进而影响在岗职工福利。
为确保顺利领取相关待遇,家属应着重做好三方面准备:
档案预审:提前核查退休人员档案中的工龄认定等关键材料。
资金规划:抚恤金归属最好能提前在家庭内部协商好继承分配方案。
时效把控:所有待遇需在退休人员去世后一年内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调整再次显现出机关与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显著差异,家属在申领死亡待遇时要尤其注意政策细则。办理过程中要紧扣三点:确认退休身份类别、核准基本养老金基数、备齐法定材料。
既得权益务必及时主张,丧葬费、抚恤金均需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等配套清理工作建议同步办理。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任重道远,但从个体家庭角度,唯有吃透现行政策方能守住应得权益。
信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rsxw/202410/t20241018_527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