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并对外发布。这一决定将从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确保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详细解读该政策的要点,并探讨其可能带来的影响。
从2025年开始到2039年,用15年的时间,将法定退休年龄调整到男职工63周岁,女职工58周岁、55周岁,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根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女干部和女工人分别延至58周岁和55周岁。具体来说,男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女干部每2个月延迟1个月,而女工人则保持不变。这一渐进式调整方式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人性化考虑,避免了对即将退休人员的突然冲击。
决定明确,职工达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延后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这一规定尊重了个人意愿,允许职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退休时间。同时,对于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等岗位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体现了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劳动条件的差异化考虑。
决定提出,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这一调整有助于激励劳动者多缴费、晚退休,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积累,从而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同时,这也有助于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确保养老金体系的长期稳定运行。
针对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难的问题,决定提出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一举措免除了大龄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平稳过渡到退休。
决定明确要求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同时,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时,应保障其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基本权益。这些措施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决定还提出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这些配套举措有助于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减轻家庭负担,提高老年人和儿童的生活质量。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逐步调整退休年龄、提高最低缴费年限、鼓励弹性退休等方式,可以确保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灵活多样的退休选择。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关注就业市场的变化,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